學院各單位:
為落實學校教務處關于“申報2017年度長沙理工大學大學生研究性學習和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工作的通知”精神(教通字【2016】38號),現就材料學院的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與原則
1、請組織學院教師廣泛宣傳、組織學生積極申報大學生研究性學習和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并作為項目指導教師負責指導學生進行研究性學習和創新性實驗。
2、下列情況不得參與申報:
(1)項目內容與專業學習聯系不緊密的;
(2)項目為教師科研、教學研究項目不宜由學生完成的;
(3)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已承擔過同類項目的;
(5)項目參與人為研究生的。
二、申報和評審程序
1、教師組織學生(每個申報項目學生不能超過5人,畢業生不宜參加,目前有參加項目而未結題的師、學生均不能參加)向學院進行項目申報。
2、學院對申報項目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擇優推薦7項參評校級的項目。
三、其他事項
1、2014年以前(含2014年)立項的項目應盡快完成結題,對未按時完成的項目,學院將采取措施督促項目組完成結題工作。
2、項目申報組須填寫《長沙理工大學大學生研究性學習和創新性實驗項目申報表》(見學校教通字【2016】38號)文件附件二)。項目申報表(紙質稿一式三份、電子版)于2016年11月14日前交學院教務辦。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教務辦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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