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2019級本科生專業分流工作的扎實有效推進,學院在前期充分調研和論證的基礎上,經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各專業分流人數指標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專業80人(包括常規分流60人,擴容分流20人),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專業92人。
二、分流流程
1、先進行常規分流,其分流排序原則為:
(1)第一排序為學生專業志愿,按專業分配的人數指標,報名人數超過指標人數的專業,按平均學分績點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錄取。
(2)若被錄取的最后一名有相同平均學分績點,則先參考雙創大賽省級獲獎排序(第二排序),然后再依次參考六級通過成績、四級通過成績排序錄?。ǖ谌判颍?。
(3)學科成績按有效成績參與排名。
(4)在校期間,受到學院警告及以上處分者,自動分流進入志愿不足的專業。
2、在完成新能源材料與器件專業常規分流60人指標的基礎上,再進行新能源材料與器件專業擴容分流20人的指標分配(新能源材料與器件專業常規分流60人名額以外的學生均可報名參與指標分配),其選拔依據見附表1:


(注:擴容部分的考核依據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法紀觀念、學習態度、科技創新表現四個方面,總分為100;當評分相同時,以學分績點高者優先錄取。)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