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3-2024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低二批)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委員會
主 任: 毛衛國
副主任: 謝 煒
委 員: 邵巧艷 李靈均 范金成 陳召勇 陳傳盛 何小勇 王志亮 陳俊杰(學生代表)儲圭(學生代表)張澤昊(學生代表)
二、評選嚴格按照《長沙理工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23-2024年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及《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23-2024年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計分標準》,公開、公平、公正做好評審工作,嚴把評審標準,確保獲獎學生質量。
三、推薦名額:2名。
四、評審程序
1、申請
符合條件的研究生本人填寫《材料學院研究生申請國獎情況統計初表》并提交相關實證材料。
2、評審與公示
學院評審委員會對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學生進行初步評審,并進行量化打分,初定推薦獲獎名單,并通過網絡等方式公示。公示期間內有異議者,可向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由院評審委員會研究討論后進行答復。
3、上報學校
評審委員會將相關申請材料、評審材料上報學校終審。
五、材料上報時間及要求
按照“自愿申報、導師推薦、量化打分、差額評審”原則,擬申報的同學按以下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符合要求的申報者于2024年11月4日上午 10點(材料截止日)之前將《材料學院2023-2024學年國家、學業獎學金評審計分個人初表》(見附件)和相應的證明支撐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復印件帶目錄普通裝訂成冊),用透明文件袋(左上角貼好學號+姓名)(電子版交本年級獎學金負責人,請以個人學號+姓名命名)裝好統一報送各年級班長,班長匯總后組織人員對初表材料進行統計、審核,并在各年級群公示,無異議后于2024年11月4日下午17:00前報送至材料學院科研與研究生辦公室(新能源1A-914)。評審委員會組織評審公示后獲國獎資格者進入系統填報《研究生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由研究生院從系統導出后請導師簽字(紙質一式兩份)交學院科研辦。
特別提醒:超過規定時間不再受理申報材料;遺漏填寫成果或支撐材料不齊全不能證明所填成果的一律不再補充材料,不予認定。
六、其他事項
1.若發現申請人有弄虛作假等違反學術誠信的行為,經有關部門認定后,如在學業獎學金評審過程中,則取消該生當年學業獎學金評審資格;如在整個評審工作結束后,則收回該生已獲得的學業獎學金及證書;情節嚴重的,取消該生碩士在讀階段學業獎學金申請資格,并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違紀處理條例》進行處理;已經畢業的,則追回該生已獲得的學業獎學金及證書,并書面告知工作單位。
2.科研情況分的計算區間為研究生入學--材料提交截止日。
3.本辦法由材料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解釋。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