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黨員定期向黨支部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總結成績,查找不足,明確工作目標。
二、黨總支根據黨員的工作表現和匯報內容,每半年至少同黨員談話一次,深入了解黨員的思想、學習、工作和生活情況,并通過黨員了解黨內外人員對黨總支工作以及對黨支部和其他黨員的意見和要求,對于黨員的正確意見能夠采取有效措施實施。
三、黨員要積極參加黨支部的活動,對于參加活動不主動、不積極、不認真的要予以批評教育。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
四、對調動工作的黨員要按時接轉組織關系。外出三個月以上的黨員,開黨員證明信;外出超過六個月的黨員開正式組織關系。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黨總支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