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材料學院黨風廉政建設,依法行政規范學院工作開展,加強師德師風的建設,增強干部廉潔自律的自覺性,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制度如下:
一、加強干部廉潔自律建設
1、堅持教育引導教師樹立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樹立敬業、愛生、團結、奉獻的精神。
2、認真落實中央“八項”、省委“九項”規定和學校工作紀律十不準、處級領導干部十不準現象。
3、廉潔奉公,嚴禁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有償家教,嚴禁從事以學生為服務對象的經商活動(包括推銷教學輔助材料、教具等)。
4、嚴格遵守學校公開承諾,嚴格執行上級有關廉潔自律的規定。
二、黨政干部廉潔從政,做好表率
黨政干部廉潔從政是新時代從嚴冶黨,端正黨風的重要前提,是貫徹落實的路線、方針、政策,促進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維護政治、社會穩定的重要保證。依照《黨章》和上級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對材料學院黨員干部廉潔自律作出下列具體規定:
1、不準借各種業務工作之機,大吃大喝,鋪張浪費。
2、不準利用職權,在業務工作中借機斂財。
3、不準用公款請客送禮和進行高消費的娛樂活動。
4、不準采取不正當的手段為個人謀取職位或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和收受錢物。
5、管好自己的家屬。不準利用職權和職務之便為親友及身邊的人員謀取私利。
6、不準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公共財物和集體利益。
7、不準參與賭博、色情及各種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動。
8、堅持民主集中制,做到集體與領導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
三、廉政建設教育
1、結合學院工作特點, 有針對性地開展廉潔教育工作。
2、充分利用思想政治教育主陣地,有重點地開展廉潔教育工作。
3、充分利用社會實踐環節, 進一步拓寬廉潔教育的渠道。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黨總支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