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調動本科生的學習主動性與積極性,尊重和鼓勵學生個性和特長發展,根據《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類)管理辦法》(長理工大教[2023]1號)和《關于做好2023級在校本科生轉專業(類)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4] 9號)要求,規范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轉專業工作細則和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學院成立本科生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學院轉專業工作細則,接收計劃、接收條件、考核內容、考核方式、工作程序與時間安排等工作方案;接受學生咨詢與報名;組織考核以及提出擬接收學生名單等。
組長:毛衛國
成員:李靈均 邵巧艷 謝煒 劉鵬 張怡瓊 謝易真
秘書:李錦文
面試工作小組
根據學生報名情況安排面試小組。
組長:毛衛國
成員:李靈均 邵巧艷 謝煒 劉鵬 張怡瓊 李錦文 謝易真
二、基本原則
(1)符合《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類)管理辦法》(長理工大教[2023]1號)要求;
(2)實行學生和學院雙向選擇,學院擇優錄取原則;
(3)轉專業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轉出無門檻、轉入有要求”的原則,實行學生學院雙向選擇、學院擇優錄取的政策;嚴格遵守轉專業的條件、規則與程序。
三、材料學院轉入條件
申請轉入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學習的學生需滿足以下條件:
(1)基本條件:擬轉入我院的學生轉專業報名基本條件需符合《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類)管理辦法》(長理工大教〔2023〕1號)、《關于做好2023級在校本科生轉專業(類)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4] 9號)規定和《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24年本科生轉專業(類)工作細則》。
(2)申請人原專業要求是理工科專業或文理兼招專業的理科類考生;
(3)申請人的平均學分績點要求: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新能源材料與器件和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要求2.0及以上。
(4)在校期間沒有受到過學校的嚴重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
(5)面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
(6)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四、接收名額
2023級無機非金屬材料專業轉入學生計劃人數為25人;新能源材料與器件專業轉入學生計劃人數為25人;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轉入學生計劃人數為15人。
五、遴選和考核辦法
申請轉入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學習的學生,須通過學院的考核方能錄取。考核內容分為基本條件審查(包括學分績點審核和違紀處分審核)和面試兩個部分,具體要求為:
1、基本條件審查
(1)課程成績單及學分績點由教務處提供,不需要學生提供。
(2)學生違紀處分情況由我院向轉出學院獲取,不需要學生提供。
2、面試由學院組織成立的面試專家小組負責。重點考察學生的專業興趣、綜合素質、學科競賽成績和潛質等。
六、工作流程
1、公布工作實施細則
3月18日前,學院擬定本年度轉專業工作細則交學校教務處審核。
由學院在本院網頁發布轉專業工作細則,本院專業(類)接收計劃與接收條件。
2、開展宣傳、咨詢工作
在轉專業工作細則公布后,學院開展多種形式的轉專業宣傳、咨詢工作。學院咨詢電話:85258487
3、學生提交申請
學生提交《長沙理工大學學生轉專業(類)申請表》。為減少跨校區之間的流動,可以先將申請表電子版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面試的時候將申請表的紙質件交來面試現場,過期不予受理。申請表電子版的文件名為“某某某長沙理工大學學生轉專業(類)申請表”。報名時間:即日起到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
4、學院資格審核
3月22日(星期五),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對申請報名學生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學院網站公示各專業報名學生初審合格名單。3月26日(星期二),學院根據工作方案組織對通過報名審核的學生進行綜合考核和遴選,確定及公示擬入選學生名單。
5、學院綜合面試
學院組織對通過報名審核的學生進行綜合考核和遴選。報名參加學院轉專業的學生要求參加學院組織的綜合面試,面試小組成員分別對每位申請人的人文素質與科學素養、組織與協調能力、口頭與書面表達能力、英語應用能力、實踐能力與創新意識、專業培養潛質等進行評分,滿分為100分。
考核時間:2024年3月26日下午2:30(星期二)
地點:云塘新能源1-317會議室
6、錄取標準
(1)按照轉專業學生綜合測評得分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錄取名單。
綜合測評分=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分+面試分。其中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分占50%,面試分占50%。
(2)綜合測評分計算辦法
A.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分
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分=實際平均學分績點/4×100×0.50
B.面試分
面試分=實際面試得分(百分制)×0.50
(3)若被錄取的最后一名存在相同綜合測評成績,則先參考雙創大賽省級獲獎排序(第二排序),然后再依次參考六級通過成績、四級通過成績排序錄取(第三排序)。
7、考核結果上報和公布
經過學院考核和面試,學院將《長沙理工大學擬轉專業學生考核情況匯總表》并在學院網上公示3天后,將相關材料送交教務處審批。
教務處學籍與學位管理科于對學院專業接收人員進行初步審核。學校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集中審議轉專業學生材料,依據學院考核成績排名和接受專業所確定的錄取比例,審核并確定擬錄取學生名單,并在校園網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后,由學校行文公布轉專業(類)學生名單。
8、其它事宜
通過材料學院轉專業考核并公示無異議的學生須辦理以下事項:
(1)轉入學生名單報教務處批準后是否辦理相關手續,以學校教務處相關文件和通知為準。
(2)轉專業學生正式轉入我院后,終止原專業課程,按我院相關專業課程設置進行修讀。
七、咨詢和監督
1、咨詢
如有不清楚事宜,請到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教務辦公室或電話咨詢。
咨詢地點: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教務辦 新能源1棟314
咨詢電話:85258487
2、監督
可撥打學校監督電話:85258572
八、附則
本工作細則和實施方案由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教務辦負責解釋。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