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關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本科生專業分流專業方向分流工作的通知》和2023級材料類專業培養方案,2023級材料類專業于第三學期開始按照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新能源材料器件和材料科學與工程三個專業進行培養。為確保2023本科生專業分流工作的扎實有效推進,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
負責全面統籌安排專業分流工作,確定各專業名額分配,對專業分流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組長:毛衛國、唐超文
組員:李靈均、邵巧艷、謝煒
秘書:李錦文
(二)監督小組
負責對分流過程的公平、公正、公開情況進行監督。
組長:邵巧艷
組員:李靈均、謝煒、2023級輔導員
(三)專業咨詢組
負責專業介紹、使學生充分了解各專業特色和培養方向,并為學生提供個人生涯規劃,引導學生正確選擇專業。
組長:李靈均、邵巧艷
組員:劉鵬、張怡瓊、謝煒、樊哲瓊、周哲、金紅廣、顧巖嶺、王怡靜、專業負責人、2023級年級輔導員、2023級班主任
(四)專業分流工作組
對學生的專業分流志愿進行摸底,計算平均學分績點。組織學生填報專業分流志愿,根據學生志愿和平均學分績點排名確定專業分流名單,公示無誤后交領導小組批準,上報學校。
組長:李靈均、邵巧艷
組員:李錦文、2023級年級輔導員
二、各專業分流人數指標
根據學院實際辦學條件,將指標分配如下:
2023級(共248人):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專業94人,新能源材料與器件專業94人,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60人。
三、分流排序原則
1、第一排序為學生專業第一志愿。如果報名人數超過了專業的指標人數上限,則按平均學分績點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錄取。
2、若被錄取的最后一名存在相同平均學分績點,則先參考雙創大賽省級獲獎排序(第二排序),然后再依次參考六級通過成績、四級通過成績排序錄取(第三排序)。
3、學科成績按有效成績參與排名。
4、第一輪分流完成后,如有兩個專業錄取人數不夠,則再進行第二輪的專業志愿填報。操作流程同第一輪。
四、分流日程安排
1、2024年3月19日,開展專業咨詢。
2、2024年3月28日,公布分流方案和學生平均學分績點排名。
3、2024年4月1日,學生填寫分流專業志愿。
4、2024年4月3日,學院網站公布分流結果,公示期為三個工作日。
五、其它事項說明
1、平均學分績點數據起止日期:大一第一學期。
2、要求學生親筆簽名《2023級材料類專業分流志愿表》。
3、每位學生必須且只能填報一個志愿專業。如不填報或填報兩個者,學院將其自動調配到志愿申請人數最少的專業。
4、未盡事宜由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5、本實施方案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由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