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關于嚴格執行教育部‘四不準’的通告》
發布日期:2018年09月20日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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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促進畢業生多渠道、高質量充分就業,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我校嚴格執行“四不準”要求,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不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鉤,不準以戶檔托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不準將畢業生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望廣大師生予以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0731-85256178,85256181 監督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長沙理工大學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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