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理工大學城南學院關于開展2018年教學改革研究項目校級立項申報和推薦省級立項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8年04月28日 10:34  
作者:
教通字(2018)4號
校屬各學院: 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教學改革研究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64號)和《長沙理工大學2018年本科教學改革項目申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文件精神,城南學院決定組織申報2018年教學改革研究項目和推薦2018年省級立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的申報 1. 申報條件 (1)申報人限本校在編在崗,且承擔了城南學院教學工作的教師和教學管理工作者,申請人應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開展相應項目研究與改革實踐的能力,具備講師及以上職稱,年齡不超過60歲。 (2)申請人每人只能主持申報一個項目,原則上應該組成課題組申報,課題組成員一般不少于3人、不多于5人。申請人年度申報主持和參與項目的不超過2項。 (3)承擔各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尚未結題及今年申報結題者,不得申報本年度項目。 (4)同一人、同一項目不得同時向校本部(包括繼續教育學院)和城南學院申報。 (5)根據湖南省教育廳2018年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申報通知的要求,學校推薦申報的省級項目中,教學一線教師主持的項目應占2/3以上(一線教師是指在高校從事一線教學的專任教師,學校領導和學校行政部門工作人員不屬此列)。 2. 申報程序 (1)校級立項申報嚴格按照學校《指南》和省湘教通〔2018〕164號文件精神要求,教師個人申報、各學院按分配指標數擇優推薦,上報到城南學院教務部,城南學院組織專家評審,公示無異議后,由學校統一行文。 (2)省級推薦項目由城南學院在2018年確立的校級項目中選優推薦。城南學院組織項目負責人答辯,專家集中評審,校內公示評審結果,公示無異議后上報省教育廳。 二、項目數量和指標分配 1.項目數量 (1)本年度校級立項項目共計14項,其中,擇優推薦申報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3項。 (2)城南學院的教學改革項目必須是專門研究城南學院教育教學改革問題。 2. 指標分配 申報指標分配原則是綜合考慮各教學院教師和學生人數,以及近三年立項研究進展情況確定。 附:2018年城南學院教改項目校級立項申報指標分配表
3.其它事項 (1)教改項目的評審和管理,按《長沙理工大學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管理辦法》(長理工大教〔2017〕15號)有關規定執行。 (2)項目研究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年。 (3)研究經費資助按照學校相關標準與規定執行。由學校或省級資助項目8項、城南學院資助6項。 三、申報材料要求 1. 校級 被確立為校級的教研教改項目,由申報人填寫《長沙理工大學城南學院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申請書》(附件1),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個人留存、二份交城南學院)。 2. 推薦申報省級項目的材料要求 申請者須填寫《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申請書》(附件2),學校限額項目為一式三份(一份個人留存、一份報城南學院教務部留存、一份報省教育廳),每個項目用一個牛皮紙袋裝好,并在紙袋外貼上項目申請書封頁復印件。 3. 所有材料和相應電子文檔請于2018年5月25日前交城南學院教務部2-328室,電子文檔(項目申請書、匯總表)請直接發電子郵件,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聯系人:李老師 電話:82309820。 附件1:長沙理工大學城南學院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申請書 附件2: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申請書 附件3:長沙理工大學2018年本科教學改革項目申請指南 附件4:2018年教改研究項目城南學院校級立項申報匯總表 城南學院教務部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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