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各學院: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號)和《教育部關于舉辦第二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的通知》(教高函〔2016〕4號)文件精神,茲定于2016年5月28日舉辦我校“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賽主題與目的
本次大賽的主題為“擁抱‘互聯網+’時代,共筑創新創業夢想”。
本次大賽目的是進一步推動我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深入實施,切實把創新創業教育融入特色人才培養體系,融入教育教學改革,融入專業教學與實踐,融入學校育人文化,進一步提高學生的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
二、組織機構
本次大賽由學校招生就業處、教務處、學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團委、科學研究部、人文社科處和校友與社會合作處共同主辦,招生就業處承辦。
大賽設立組委會,由副校長葉澤和副校長談傳生任主任,有關部門負責人作為成員,負責大賽的組織實施。組委會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
三、參賽項目要求
參賽項目要求能夠將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經濟社會各領域緊密結合,培育基于互聯網的新產品、新服務、新業態、新模式。參賽項目主要包括以下類型:
1.“互聯網+”現代農業,包括農林牧漁等;
2.“互聯網+”制造業,包括智能硬件、先進制造、工業自動化、生物醫藥、節能環保、新材料、軍工等;
3.“互聯網+”信息技術服務,包括工具軟件、社交網絡、媒體門戶、數字娛樂、企業服務等;
4.“互聯網+”商務服務,包括電子商務、消費生活、金融、旅游戶外、房產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聯網+”公共服務,包括教育文化、醫療健康、交通、人力資源服務等;
6.“互聯網+”公益創業,以社會價值為導向的非盈利性創業。
參賽項目須真實、健康、合法,無任何不良信息。參賽項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所涉及的發明創造、專利技術、資源等必須擁有清晰合法的知識產權或物權;抄襲、盜用、提供虛假材料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一經發現即刻喪失參賽相關權利并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參賽項目涉及他人知識產權的,報名時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書面授權許可書、專利證書等;已完成工商登記注冊的創業項目,報名時需提交單位概況、法定代表人情況、股權結構、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四、參賽對象
根據參賽項目所處的創業階段及已獲投資情況,大賽分為創意組、初創組和成長組。具體參賽條件如下:
1.創意組。參賽項目具有較好的創意和較為成型的產品原型或服務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記注冊。參賽申報人須為團隊負責人,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
2.初創組。參賽項目工商登記注冊未滿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冊),且獲機構或個人股權投資不超過1輪次。參賽申報人須為企業法人代表,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或畢業5年以內的畢業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畢業)。
3.成長組。參賽項目工商登記注冊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冊);或工商登記注冊未滿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冊),且獲機構或個人股權投資2輪次以上(含2輪次)。參賽申報人須為企業法人代表,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或畢業5年以內的畢業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畢業)。
以項目團隊為單位報名參賽。允許跨學院、跨校組建團隊,一個項目團隊只能歸口到一個學院參賽和推薦(請項目團隊成員做好協商工作)。每個團隊的參賽成員不少于3人,須為項目的實際成員。參賽團隊所報參賽創業項目,須為本團隊策劃或經營的項目,不可借用他人項目參賽。已獲首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金獎和銀獎的項目,不再報名參賽。
五、賽程安排
大賽分學院初賽、全校決賽兩個階段進行,具體賽程安排如下:
1.學院初賽(5月20前完成)
各學院初賽時間可靈活安排,但須在5月20日前完成。各學院應加強宣傳,積極動員學生報名參賽,同時要注重挖掘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創業項目參加“初創組”和“成長組”的報名參賽工作。各學院要認真組織初賽,并加強對參賽團隊的指導培訓,堅持以賽促學、以賽促練,積極推進學生創新創業訓練和實踐,不斷提高創新創業人才培養水平。
2.全校決賽(5月28日)
學院初賽的優勝項目團隊,按組別擇優推薦。學院推薦項目經專家組評審,選拔30個項目參加全校決賽,全校決賽在5月28日進行。
所有參賽團隊須登錄“全國大學生創業服務網”(cy.ncss.org.cn)、大賽APP(名稱為“大創空間”)或大賽微信公眾號(名稱為“大學生創業服務網”)任一方式進行報名。報名系統開放時間為2016年3月25日,截止時間不晚于6月15日。
同時所有參賽的團隊均需通過湖南省“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報名方式另行發布。
六、獎項設置
學校大賽分“創意組”、“初創組”和“成長組”等三個組別分別予以評獎。各組按參賽項目總額評分前20%的授予一等獎、評分前20%~40%的授予二等獎,評分前40%~60%的授予三等獎。另設優秀組織獎5個,最佳指導教師獎5個。獲獎項目和成員將由學校頒發榮譽證書。
學校大賽的獲獎項目將擇優推薦參加省級復賽。
七、大賽組委會聯系方式
1.工作交流QQ群,群號:222798059 (理工創業精英);
2. 大賽組委會聯系人
長沙理工大學招生就業處 李 娜
聯系電話:82309688(兼傳真),
E-mail: 30663251 @qq.com;
長沙理工大學
2016年3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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