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工作,根據《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類)管理辦法》(長理工大教[2023]1號)有關專業分流、專業方向分流精神及學校對學生培養需要,開展卓越工程師學院2022級本科生專業分流及方向分流工作,特制定卓越工程師學院2022級“創新人才培養班”(以下簡稱創新班)學生專業分流工作方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創新班學生專業分流與培養工作領導小組,商討制定專業分流與培養工作的原則和具體工作方案,審查專業分流錄取名單,做好專業分流后學生培養指導工作。
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張軍輝
副組長:韓 艷、鄧 豐、吳 鋼
成員:付 果、張云菲、盛 豐、陳 華、楊冬冬、馬玉文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以學生為本。卓越工程師學院和其他相關專業學院共同做好專業辦學優勢和辦學特色介紹、專業分流與培養方案等內容的宣講,尊重學生自主選擇專業意愿,結合學生自身實際情況,幫助學生理性、科學地確定專業志愿。
(二)保留創新班“行政班”建制,卓越工程師學院和轉入學院共同做好學生培養工作。專業分流后,學生根據個人培養方案修讀課程和開展科研實踐訓練,創新班原“行政班”建制保留不變。轉入學院主要承擔學生的專業教育工作,卓越工程師學院負責學生日常管理工作。
(三)轉入學院承擔學生專業教育工作。轉入學院為每位學生選派1名優秀學業導師。學業導師負責指導分流后學生培養計劃制定、課程修讀和科研訓練指導等工作,做好學生“本碩”一體化培養,確保學生專業分流后學習順利進行。分流后學生的人才培養計劃可根據學生學習興趣和培養需要選修全校本、碩課程,實行“一人一計劃”,培養計劃經轉入學院和教務處審定后執行。
(四)卓越工程師學院負責學生日常管理工作。卓越工程師學院定期組織召開專題會議,與相關職能部門、轉入學院及時溝通交流分流后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專業教育、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情況,加強工作協同,助力學生成長。創新班班主任選聘、學生入黨、獎學金評定、出國訪學交流、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生等工作主要由卓越工程師學院負責,相關辦法由卓越工程師學院制定后報相關職能部門審定后執行。
三、分流對象與分流專業
(一)分流對象與人數
本次專業分流對象為2022級土木工程創新班29人。2022級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創新班不涉及此次專業分流,按原培養方案執行。
(二)分流專業
2022級土木工程創新班學生可自主從交通運輸工程學院、土木工程學院、水利與環境工程學院等交通運輸類、土木類、水利類專業中自主選擇相關專業學習。
土木工程創新班學生也可選擇到其他學院相關專業就讀,但需滿足學校轉專業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原則上需留級就讀。
四、工作流程
(一)專業介紹和分流動員。4月1日前,卓越工程師學院和參與土木工程創新班辦學的三個專業學院共同完成各自開設專業辦學優勢和辦學特色的介紹、專業分流與培養工作方案宣講及動員工作,使學生進一步了解各專業特色、培養方向以及分流培養模式。
(二)專業分流意向摸底及志愿填報指導。4月2日前,卓越工程師學院完成學生專業分流意向摸底。4月3日前,專業學院指定專人負責專業志愿填報答疑和指導工作,引導學生根據個人興趣和發展志向等理性確定專業志愿。
(三)學生專業志愿填報和公示。4月7日前,學生完成志愿填報,并將本人簽字確認后的專業志愿申請以班級為單位交卓越工程師學院教務辦。4月8日,卓越工程師學院對專業分流學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3天。
(四)專業分流學生名單備案與學籍異動。4月12日前,卓越工程師學院向教務處提交專業分流學生名單。分流學生名單經教務處審定后,由教務處學籍科完成學生學籍異動處理。
(五)人才培養計劃制定、審核及選課。經卓越工程師學院并報教務處審批同意后的分流學生,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的教學活動不變,根據學校選課安排于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中參與2024-2025學年第一學期分流后的專業或方向選課。選課活動遵循學校相關通知執行。
附件1:長沙理工大學2022級土木工程創新班專業分流申請表
教務處、卓越工程師學院
2024年3月28日
附件1:長沙理工大學2022級土木工程創新班專業分流申請表
姓名 |
學號 |
班級 |
聯系電話 |
||||
前三學期學期獲得學分數 |
前三學期初修平均學分績點(附成績單) |
英語等級及分數 |
|||||
申請 學院 |
申請 專業 |
||||||
個 人 簡 介 |
本處主要用于介紹個人基本情況(含特長、愛好、獲獎情況、選擇分流專業的理由和學業規劃)。
本人已認真閱讀了《卓越工程師學院2022級創新班專業分流工作方案》 ,本人鄭重提出轉專業申請,愿意遵守學校有關規定,并承諾本表所填內容和提交的附件材料真實。
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 |
||||||
卓越工程師學院意見 |
主管院長(簽名及公章): 年 月 日 |
||||||
轉入學院意見 |
主管院長(簽名及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