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理工大學創新創業教育學院
中心組學習制度
根據《中共長沙理工大學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精神,為使學院的中心學習組的學習更進一步的制度化、規范化,從學院的實際出發,特制定本制度。
一、參加人員
學院領導、支部委員,必要時擴大到各中心主任。中心學習組組長由支部書記擔任。
二、組長職責
1、根據學校的部署和學院的實際情況,制定學習計劃,確定學習內容,明確學習任務和學習要求。
2、主持中心學習組的學習,保證學習制度的落實,檢查和講評學習情況。
3、向校中心學習組匯報學習情況。
三、學習主要內容
1、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2、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及國家的法律法規。
3、黨和政府的主要文件以及學校的重要精神。
4、現代科技知識、經濟管理和高等教育理論,國際、國內形勢。
四、學習方式
1、根據學校安排,采取自學和集中學習的辦法,集中學習要注重效果,根據中心內容,安排好中心發言人,并作好充分的發言準備。
2、必要時請專家進行輔導,對學習中的難點、疑點問題進行輔導。
五、學習要求
1、學習時間要有保證,進行考勤,不得缺席。
2、通過學習,要撰寫文章,公開發表的給予獎勵。
3、每學期結束,要有學習總結。
創新創業教育學院支部委員會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