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號)的精神,進一步促進我校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工作,鼓勵各學院自主建設“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考核落實,并分批次定期提供建設和運行經費支持。
各學院建設“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應堅持“三保障一開放”的原則,即:有固定的活動場所作為平臺基礎保障,有相對穩定的指導教師作為教育教學師資保障,有對應的管理和運行規章作為制度性保障,基地要面向在校大學生開放。
對示范性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學校招生就業處提供首期一萬元經費支持,其它創新創業基地,提供首期四千元經費支持。
經學院申請,學校招生就業處審定,決定在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等10個學院設立“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具體名單如下:
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示范性)
汽車與機械工程學院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示范性)
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示范性)
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
土木與建筑學院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
交通運輸工程學院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
文法學院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
設計藝術學院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
外國語學院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
城南學院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
長沙理工大學招生就業處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關于建設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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