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A级毛片在线播放不收费,国产麻豆剧传媒精品国产av,最近最好的2019中文,最好看免费观看高清电影大全

? 院務公開

關于印發《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 湘教發〔2021〕23 號

發布日期:2021年06月23日 來源: 作者:
HNPR 2021 03012
    湖南省教育廳文件
                            
                          湘教發〔 2021 23
 
關于印發《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學校:
    為適應高等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管理,提高項目研究質量,培育優秀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特制定此辦法,現印發
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管理辦法》
                                                                湖南省教育廳
                                                                                                                               2021 6 22
 
 
 
 
 
 
 
 
附件
          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第一條 為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的管理,提高研究水平和管理效益,適應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和內涵發展需要,不斷滿足奮力建設現代化新湖南對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的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教學改革研究項目(以下簡稱 教改項目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著力提高高等教育質量,推進高等教育內涵式發
展,服務湖南 三高四新 發展戰略。
 
第三條 項目立項突出 科學、創新、示范、應用 的原則。科學選題,集中申報,公正評審,擇優立項,規范管理,注重實效。通過項目引導高校教育工作者深入研究高等教育教學過程中的新問題、新要求、新舉措,以高質量的教學研究指導和推動教學改革實踐,切實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第四條 項目實行分級管理。省教育廳負責制訂教改項目管理辦法,組織申報、評審立項和驗收結項。各高等學校負責制訂本校教改項目規劃,制定項目管理實施細則并進行日常管理,組
織申報、年度檢查、驗收結項審核、成果的宣傳、推廣和應用等
工作。
 
第二章 項目類別與申報
 
第五條 教改項目是面向高校教育工作者組織申報的研究與改革項目,項目分為一般研究項目、重點研究項目、專題研究項目三類。
 
1. 一般研究項目。支持高校教育工作者針對教學和教學管理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從理念、方法和路徑等方面開展創新性研究以提高教學和教學管理水平而遴選確定的教育教學改革項目。
 
2. 重點研究項目。支持高校教育工作者根據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需要,為解決教育教學中面臨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開展探索性研究,以求在解決事關教學和管理全局性問題上取得突破
性進展而遴選確定的教育教學改革項目。
 
3. 專題研究項目。支持高校教育工作者圍繞高質量培養人才開展深入的專題性教學改革研究而遴選或委托確定的教育教學改革項目。
 
第六條 教改項目申報工作由省教育廳統一布置,集中受理申報材料。
 
第七條 高等學校要根據學校實際制定本校中長期教學改革研究規劃,確定項目研究年度計劃。在組織實施本校教改項目的基礎上,擇優向省教育廳推薦申報項目。
 
1. 項目主持人必須是高等學校的在崗教育工作者,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獨立開展及組織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的能力,身體健康,能作為項目實際主持人并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
 
2. 原則上應組成項目組申報,一個項目只能確立 1 個項目主持人;項目組成員一般不超過 5 人(含主持人)。鼓勵跨單位聯合申報,參與人員應以教學一線人員和教學管理人員等為主體。
 
3. 項目組成員必須是直接參加項目的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施者。項目申報主持人限主持 1 項教改項目,項目組成員同時參與的教改項目不得超過 2 項。
 
4. 項目主持人已承擔教改項目且尚未結項者,不得作為主持人申報新的項目;已獲得立項的課題或其中的子課題,不得重復申報。
 
5. 省教育廳設立的專題研究項目,關于項目主持人和參與成員的限定要求,按照有關通知要求進行。
 
第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重復申報教改項目:
 
1. 獲得各級教學成果獎勵后,無新研究內容、無可預期的重要突破的項目。
 
2. 已獲得國家、直屬部門或省(市)級及以上相關學(協)會等立項支持的項目。
 
3. 已獲得國家、省(市)級教育科學研究立項的項目。
 
4. 其他被省教育廳認定不可申報的項目。
 
第九條 學校應廣泛發動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申報教改項目,原則上根據省教育廳發布的教改項目指南確定選題。學校向省教育廳推薦的教改項目中,教學一線教師主持的項目應占三分之二
以上,推薦項目還應包括一定數量實踐教學類項目。成人教育、終身教育項目必須由從事成人教育、終身教育教學或管理的人員申報。
 
第三章 項目評審與立項
 
第十條 省教育廳對高等學校申報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正式下達立項通知,公布項目立項情況。
 
第十一條 項目評審貫徹公平競爭、擇優立項的原則。項目評審的基本標準是:
 
1. 項目研究目標明確,有較好的研究和改革實踐基礎,研究力量較強,能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反映立項的指導思想,體現教育改革發展新要求、新態勢,改革路線清晰;改革舉措有效,有利于增強人才培養的適應性,有利于提高教學質量。
 
2. 項目研究設計科學合理,理論與實踐結合,研究與改革實踐結合,研究方法和實踐途徑可行。
 
3. 項目注重實際應用,對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改善教學管理有指導作用和推廣應用價值,項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圍內發揮示范輻射作用。
 
4. 經費預算及年度安排合理。
 
第十二條 建立和完善各項評審制度,嚴格評審紀律。
 
1. 實行同行專家評審制度。評審專家一般為教授或正高級職稱,熟悉被評項目所在學科專業領域,在教育教學研究方面有較深造詣。
 
2. 實行評審回避制度。評審專家組應分別來自不同單位,且不得是被評課題的課題組成員。
 
3. 建立專家信譽保證制度。評審專家必須廉潔自律,評審期間不與課題申請人私下接觸,不接受申請人任何宴請或禮物,不泄露與評審有關的情況。項目評審結束后,省教育廳對評審情況進行評估,建立專家信譽度檔案。
 
第十三條 鼓勵社會企事業單位出資設立省級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由省教育廳組織專家集中遴選確定并予以公示。
 
第四章 項目過程管理
 
第十四條 教改項目實行項目制管理和項目主持人負責制。
 
1. 項目經批準立項后,申請人填報的項目申請書即為項目管理的依據,有關各方應嚴格履行。
 
2. 項目主持人依照項目內容要求,在批準的計劃任務和預算范圍內享有充分的自主權,負責項目總體研究計劃的實施,推動課題組成員間的協作研究。
 
第十五條 為加強項目研究過程的管理,實行項目年度檢查制度。項目的年度檢查工作由學校組織,檢查內容主要包括:研究方案是否按計劃開展,研究進度是否符合要求,經費使用是否合理合規,是否有階段性研究成果等。對于沒有進行實質性研究的項目、無故不接受年度檢查或年度檢查不合格的項目,進行通報批評并停止經費使用。學校應組織人員認真審核項目年度報告,及時發現和處理項目研究過程出現的問題,并定期公布年度檢查結果。
 
第十六條 項目經批準后不得隨意更改研究計劃,確需變更時要履行報批手續,項目所在學校在審查變更申請時應嚴格把關。
 
1. 項目主持人(課題組)應在申報項目時確立項目的研究周期,本科教改項目研究周期不超過 4 年,專科、研究生教改項目研究周期不超過 3 年,特殊情況可申請延期 1 年,但須經所在學校同意并報省教育廳批準備案。項目研究時間從省教育廳發文公布立項名單之日起計算。
 
2. 項目主持人及團隊成員在立項研究期內原則上不允許變更。對因工作變動、健康及不可抗拒等原因不能正常繼續參與完成研究工作或者根據需要變更團隊成員的,需經學校教學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并報省教育廳備案。項目主持人、成員發生變更的,新更換的主持人應滿足本辦法基本規定,經全體團隊成員簽字同意后,由項目所在學校以公函形式向省教育廳報告項目主持人變更的緣由和變更具體情況,經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對項目做撤項處理:
 
1. 項目批準后,無論何種原因,一直未開展研究工作;
 
2. 未按本辦法要求擅自變更主持人或研究項目名稱;
 
3. 在規定的項目周期內未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務。
 
凡被撤銷的項目,項目主持人 3 年內不得申報教改項目。
 
第五章 項目經費與使用
 
第十八條 項目經費由學校統籌 雙一流 建設專項、自有資金及其他渠道資金,足額保障。學校對一般研究項目、重點研究項目與專題研究項目在項目經費投入上保持合理的梯度。學校應明確經費開支范圍,專款專用,專賬管理。經費開支范圍包括:
 
1. 資料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需要支付的圖書(包括外文圖書)購置費,資料收集、整理、復印、翻拍、翻譯費,專用軟件購買費,文獻檢索費等。
 
2. 數據采集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發生的調查、訪談、數據購買、數據分析及相應技術服務購買等費用。
 
3. 會議費 / 差旅費 / 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指在項目研究中開展學術研討、咨詢交流、考察調研等活動而發生的會議、交通、食宿費用,以及項目研究人員出國及赴港澳臺、外國專家來華及港澳臺專家來內地開展學術合作與交流的費用。
 
4. 設備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購置設備和設備耗材、升級維護現有設備以及租用外單位設備而發生的費用。
 
5. 專家咨詢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支付給臨時聘請咨詢專家的費用。
 
6. 勞務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支付給參與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訪問學者以及項目聘用研究人員、科研輔助人員等的勞務費用。
 
7. 印刷出版費 / 宣傳費 / 知識產權事務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支付的打印、印刷和出版、成果推介、專利申請與維持費以及其他知識產權事務等費用。
 
8. 其他支出: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發生的除上述費用之外的其他支出。
 
第十九條 項目經費一律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教學管理部門參與項目經費的日常管理。
 
1. 項目主持人要合理編制項目經費預算,嚴格執行項目的經費預算方案,保證將項目經費用于項目研究。項目結題后要及時辦理結賬手續,結題結余經費要繼續用于教學改革研究方面支出。
 
2. 學校財務部門和教學管理部門對項目經費開支行使監督權,做到手續完備、賬目清楚、內容真實、核算準確、監督有力,確保項目經費的合理、有效使用。
 
3. 對于因故被終止執行項目的結余資金,以及因故被撤銷項目的已撥資金,項目責任單位應當按原渠道退回。
 
第六章 項目驗收結題
 
第二十條 項目完成后,均需進行驗收和結題,履行必要的結題手續。項目主持人應填寫結題報告書,并提供以下材料:項目申請書復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研究工作總結報告、資助經費使用報告、實踐效果評議材料及其它有關材料,經學校審核同意后報省教育廳。
 
教改項目成果的形式包括:
論文著作類:公開出版的教改論文、著作等;
教材報告類:教材(含實訓教材)、實驗指導書、調研報告、實驗報告等;
音像軟件類:教學視頻、教學資源庫、教學軟件等;
其它應用類:人才培養方案、教學文件、教學(實習)大綱、專業教學標準、課程標準、教學案例集等。教學研究項目的研究成果(論文、著作等)公開發表(出版)時,須標注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教學改革研究項目和項目編號。未標注的不予列入該項目的驗收材料。
 
教改項目其它成果和附件包括:研究成果屬于人才培養方案、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實驗室建設等方面的,應附建設方案以及被采用或使用效果的佐證材料;研究成果屬于課件、軟件等方面的,應附光盤等電子版本材料和使用情況證明;研究成果被相關部門采用或在學術團體、學術會議上交流的,須附課題成果已被采用、交流的相關證明。
 
第二十一條 在學校審核同意的基礎上,省教育廳將組織專家對項目的結題情況進行審核。項目
結題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 項目按申報計劃完成了預期的研究和改革實踐任務,取得了預期成果,最終成果與批準立項時的預期成果相符。
 
2. 項目主持人及成員正式發表的與項目相關的教改論文(著作)等項目成果,不存在署名及知識產權等方面的爭議。
 
3. 經費開支合理合規。
 
第二十二條 省教育廳在公布立項項目文件時,同時公布項目驗收結題結論。驗收結論結果分為通過驗收(分為優秀、合格兩個等次)、暫緩通過、不予通過。
 
第二十三條 教改項目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結題工作。暫緩通過結題的項目,應立即進行整改,須參加下一年度的驗收結題,不予通過的,予以撤銷立項。項目到期未結題的,如有特殊情況可經申請延期一年結題,一年后仍未結題的(含暫緩通過),撤銷立項資格。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通過:
1.未經批準擅自變更研究內容或研究計劃;
2. 未按計劃完成研究或改革內容;
3. 必要的佐證材料不完整或材料造假;
4. 研究成果質量低劣,無實用價值;剽竊他人成果或有其他侵權嫌疑;
5. 有違反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條例,違反黨的教育方針和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等其他情況的。
 
第七章 項目監督和激勵
 
第二十五條 項目實施過程中,學校要加強對項目研究工作的管理、指導和督促檢查。必要時,省教育廳將對項目進展情況進行抽查。抽查的主要內容包括:項目研究進度,項目主持人和主要研究人員參加研究的情況,已經取得的階段性成果、經費使用情況等。在組織教改項目研究中,要注重邊研究、邊實踐、邊總結,努力提高項目研究質量和實踐效果。
 
第二十六條 學校應將已立項的教改項目納入本校教學和科研工作計劃。教改項目研究工作要計算一定的教學工作量。對教學改革研究成績突出的人員應予以表彰獎勵。
 
第二十七條 省教育廳根據學校項目完成質量給予適當獎勵或懲處。對項目總體質量完成高的學校,省教育廳將適當增加其下一年度教改項目申報指標數;項目所在單位可在省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勵申報工作中予以優先推薦;采取積極措施,促進項目成果在教學和管理工作中的推廣應用。對結題率低、項目總體質量完成不高的學校,省教育廳將適當扣減其下一年度教改項目申
報指標數。
 
第二十八條 教改項目的申報和立項接受社會監督,若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核實,取消教改項目的申報或立項,且項目主持3 年內不得申報教改項目。若有同題兼報等行為,一經核實,
取消教改項目的申報或立項。
 
 
第八章 附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是省教育廳普通高等學校教改項目管理的一般性規定,適用于普通高校本科、高職高專、研究生教改項目的管理。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實施辦法或管理細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 2021 6 22 日起實施,有效期 5 年。

  • <samp id="20me8"></samp>
    <fieldset id="20me8"><var id="20me8"></var></fields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