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辦通〔2011〕7號
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核發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學校:
現將《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核發<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有關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0〕31號)轉發你們,請按文件要求認真做好《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審核發放工作。我廳審核工作由學生處負責。聯系電話:0731-84715492,聯系人:周軍。
湖南省教育廳辦公室
二O一一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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