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協同辦公系統內通知公告管理的通知
校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協同辦公系統內通知公告的管理,確保信息安全, 根據學校有關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學校各單位在協同辦公系統內發布的所有通知公告,都必須先經單位負責人審核把關,再由分管(聯系)校領導審批(必要時由學校主要領導審批)后,最后轉由黨政辦公室統一發布。
2. 各單位負責人必須認真審核本單位需在協同辦公系統內發布的通知公告的內容、格式及相關用語等,并對所審核的通知公告負責。
3. 各單位同時須加強對通過本單位本部門(學院)網頁、微信群、QQ 群等發布的通知公告的管理,“誰審批誰負責”、“誰發布誰負責”。
4. 目前,協同辦公系統內“對內通知公告”已停止使用,黨政辦公室正在對有關流程進行修改,在此期間請各單位通過其他合適渠道開展具體工作。流程修改完畢后,將在“部門辦公”欄目內保留一個“通知公告”流程(包含對外和對內通知公告流程)。今后,各單位需要在協同辦公系統內或校園網上發布通知公告,均須經嚴格審批,按流程操作方可發布。
由此帶來的工作不便,敬請諒解。
黨政辦公室
2018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