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孔子學院總部/國家漢辦《關于補發(fā)<國家公派出國教師榮譽證書>的通知》,國家漢辦開始受理補發(fā)《國家公派出國教師榮譽證書》的申請。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證書補發(fā)范圍
自2004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由孔子學院總部/國家漢辦(或教育部)派出并已完成任期正常離任回國的國家公派出國教師。
二、申請材料
申請人需提交《榮譽證書登記表》。
三、受理單位
國家漢辦委托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部屬有關高校受理證書發(fā)放工作。
四、申請
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登陸http://pq.ecnucpp.com/teachers/,注冊、填寫并提交《榮譽證書登記表》。然后下載打印《榮譽證書登記表》,交至我校國際交流處。
五、報送時間
請于2018年6月15日前將申請材料交至國際交流處辦公室。
聯(lián)系人:楊欣
聯(lián)系電話:85258783
辦公地址:云塘校區(qū)一辦公樓710室
國際交流處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