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和湖南省教育廳的最新通知精神,現將2019年高校合作項目(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和2019年國家留學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項目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信息查詢
申報2019年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的教師請登錄國家留學網(https://www.csc.edu.cn/)查看《2019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和高校合作項目(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的相關內容,申報2019年國家留學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項目的教師請查看《2019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及《2019年國家留學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項目選派辦法》(附件1)的相關內容。
二、申報流程
1. 個人申請符合申請條件要求的申請人根據自身教學科研的安排和業務進修的計劃,自愿申請。
2. 所在單位初審----所在部門結合單位人才需求,對申請人材料進行初審,確定初步推薦人選并提交匯總表(附件3)至國際交流處。
3.學校評審推薦----由學校組織申請人相關專業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小組進行綜合評議,確定學校正式推薦人選并進行公示。
4.組織被推薦人選網上申報并上報教育廳或國家留學基金委。
三、時間安排
序號 |
項目名稱 |
時間 |
工作內容 |
1 |
地方合作項目 |
3.17-3.25 |
申請人向所在單位遞交申請;所在單位審核材料后,向國際交流處報送推薦名單及相關材料 |
青年骨干第一批 |
3.17-3.25 |
2 |
地方合作項目 |
3.26-4.1 |
國際交流處匯總申請材料,組織相關領域專家評審組評議確定推薦名單,網上公示學校正式推薦名單。 |
青年骨干第一批 |
3.26-4.1 |
3 |
地方合作項目 |
4.2-4.10 |
被推薦人登錄留學基金委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申請,并按照項目要求提交紙質材料到國際交流處(地方合作項目一式兩份,青骨項目一式一份) |
青年骨干第一批 |
4.2-4.10 |
4 |
地方合作項目 |
4.11-4.14 |
國際交流處整理申請材料,準備學校公函等,送教育廳或寄往國家留學基金委 |
青年骨干第一批 |
4.11-4.14 |
5 |
地方合作項目 |
7月 |
教育廳、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材料審核、專家評審工作,并通知各校錄取人員名單 |
青年骨干第一批 |
5月 |
四、申請人注意事項
1.申請人需按時向各自所在單位提交《長沙理工大學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申請表》(附件2),由所在單位匯總統一提交至國際交流處,國際交流處不受理以個人名義提交的申請表。
2.經學校評審公示的被推薦人需按時完成網上申報,并按照各項目要求向國際交流處提交相關紙質材料(材料清單見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公布的各項目要求的應提交的申請材料及說明)。并將隨申請表打印的空白《單位推薦意見表》及所在單位推薦意見內容編輯成word文檔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五、各單位注意事項
1.請各單位嚴格考核申請人政治立場、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材料的真實性、研修計劃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認真給出推薦意見。
2.請各單位于3月25日17:00前將本單位申請人個人申請表及申請人匯總表(附件3)紙質材料交至國際交流處712室。
六、錄取工作
留學人員的留學身份、留學國別、留學期限、國外留學單位等以錄取文件為準,不再接受更改申請。留學資格有效期按錄取文件執行,屆時如不能派出,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不予以辦理延期。
七、派出及管理
采取“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辦法。留學人員在派出前,須與留學基金委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并辦理公證等手續。派出后應遵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及《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的有關約定。
八、2019年項目新變化
1.地方合作項目選派類別只限申報訪問學者身份,為助力我省省屬院校“雙一流”建設,2019年重點支持我省確立的省屬院校國內一流建設學科。
2.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相關文件精神、規范管理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學校申報流程較往年有較大變化,請有意申報人員務必嚴格按照程序按時向相關部門提交相關材料,否則責任自負。
聯系人:范老師
聯系電話:85258783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辦公地址:一辦公樓712室
公派留學交流群:173080094
國際交流處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