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最新下發的留金美【2022】1494號文件精神(附件1),現將2022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第二批人員申報工作補充通知如下:
1、第二批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有效期將僅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計劃于2023年派出的人員不得納入推薦范圍。
2、邀請信或入學通知書中派出時間須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尚未獲得邀請信或入學通知書的人員不得推薦。
3、請各單位按照創新項目外語合格條件,嚴格審核候選人的外語水平證明材料,外語水平不達標的人員不得推薦。
4、關于本次項目的網上申報注意事項、材料提交時間等信息敬請查看學校已發通知(《關于做好2022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第二批人員申報工作的通知》)。
國際交流處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