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黨支部學習制度
1、黨支部書記應在了解、協調好支部成員工作時間的基礎上,結合每月支部組織生活會,組織黨員進行一定時間的集中學習,并安排好學習地點。集中學習由支部委員統籌負責,具體的組織者可以由黨員輪值。
2、支部學習委員應在每月學習日的前兩天通過適當途徑向全體黨員公布學習內容、發言提綱和學習的時間、地點。
3、黨員參加政治學習應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因病因故要提前請假。黨支部對每次的學習情況,應認真做好紀錄。
4、黨支部應靈活多樣地開展學習,如結合主題活動安排參觀展覽、紅色旅游、影視藝術欣賞等。政治學習時應邀請入黨積極分子共同學習。
5、建立獎懲激勵機制,對學習態度認真的黨員同志,支部將定期通報并予以表彰。
二、黨員責任落實制度
1、在社會活動中要敢于亮明自己的政治身份,政治上始終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在工作中明確自我的工作崗位,向黨支部申報責任區域,團結和帶領員工圍繞部門中心工作和目標。帶頭學習理論和科學文化知識;帶頭勤奮工作、崗位奉獻;帶頭開拓創新、甘于吃苦。落實職工思想政治工作;落實部門各項任務的完成。
3、積極配合黨支部完成工作目標,認真實踐主題活動。做好入黨積極分子的聯系、培養、考察工作,以自己的模范作用教育影響和幫助周圍的群眾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提醒告知制度
1、自覺遵守黨支部的“三會一課” 制度,積極參加每月一次的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及支部組織的各項黨內活動。因故不能參加的要做到事先請假,并主動與支部書記聯系及時補課。連續3次無故缺席的,黨支部書記要找其談心,了解原因,并要求其書面向組織匯報近階段思想,教育其增強組織觀念。
2、每次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前,支部要將組織生活會內容告知全體黨員。會上支部書記要引導黨員積極發言,正確行使黨員的權利,對會上不作為、不主張、不發言的黨員,支部要及時給予提醒,增強其黨員意識。
3、自覺維護社會穩定,任何時候黨員都要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保持敏銳的政治鑒別力,做維護穩定、破解不穩定因素的表率。一旦發現黨員有信謠、傳謠、受蠱惑和引誘、介入違法行為的現象,支部要對其嚴肅批評,責令其寫書面檢查,嚴格按黨紀黨規處置。
4、黨員因工作、生活等原因離開原所在黨組織,要及時轉移黨員組織關系,在規定時間內到所去部門黨組織報到。因特殊原因暫時無法轉移的,可保留在原黨組織,但必須參加支部各項活動,如連續三次無故缺席,則將其黨員組織關系轉出。
四、激勵保障制度
1、對于學習認真、樂于奉獻、誠信守禮、關注公益、見義勇為,在支部建設中和社會活動中發揮表率作用的黨員,黨支部可于每年“七?一”前夕向上級黨組織進行申報,經上級黨組織審核決定,予以表彰并頒發榮譽證書。
2、對于在基層黨建工作中表現突出,工作開展扎實、有效,并能結合支部情況在完善基層黨組織建設、增強支部凝聚力、帶領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等方面積極探索、創新形式的黨務工作者,黨支部可于每年“七?一”前夕向上級黨組織進行申報,經上級黨組織審核決定,予以表彰并頒發榮譽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