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揮學院班子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作用,構建行政為主體、黨委保障監督的運行機制,實現議事的制度化、規范化,保證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提高決策水平和辦事效率,根據《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并結合我院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學院黨政聯席會議是學院管理決策的基本形式,討論和決定學院的重大事項。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開展工作。
第二條 黨政聯席會議由學院全體領導班子成員和黨委委員組成,學院辦公室主任列席會議,負責會議記錄。根據會議需要和議題內容,也可邀請其他有關人員列席。會議一般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出席方可召開。
第三條 黨政聯席會議由書記或院長召集。黨員干部的教育和管理、黨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工會工作、學生共青團與學生會工作等方面的議題由書記主持;學科建設、教學、科研、社會服務、行政管理等其他方面工作議題由院長主持。會議列席人員,根據會議內容由書記和院長共同確定。
第四條 黨政聯席會議一般每兩周召開一次,也可根據工作需要適時調整。
第二章 議事范圍
第五條 學院黨政聯席會議主要議事范圍:
(一)根據學校的總體規劃和有關決策,研究決定學院辦學方向、發展目標、發展戰略、學院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及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審議學院黨政的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學習傳達貫徹上級和校黨委、行政的指示、決議、決定,研究制定貫徹實施意見。
(二)研究學院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制定推動學院事業發展的方案與措施;研究突發重大事件的處置方案和措施。專題研究學院本科生教學、留學生招生、教學與管理和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
(三)研究解決黨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統戰工作、學生管理工作、招生和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群團和工會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四)研究決定學院機構、崗位的設置、調整,院內人事安排,屬于學院權限范圍內的干部考核、任免、推薦。
(五)研究決定教職工隊伍結構的調整,研究教職工的調出、調入、聘任與解聘問題。
(六)審定教職工年度考核、評優評先及獎懲。
(七)審定學院大額度資金(人民幣1萬元及以上)的使用,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經費管理辦法,教職工津貼、績效分配方案。
(八)依據學校各項規定,研究制定本院相應的規章制度。
(九)其它需要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研究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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