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南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湘財教〔2022〕13號),經我校評審推薦、湖南省教育廳審核,NDOLI YVES等獲得本科生獎學金,BARAL KRISHNA等獲得碩士生獎學金(名單見附件)。現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