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2020年12月10日學校下發的《長沙理工大學2020年高校實驗室安全現場檢查問題整改工作方案》文件要求,請涉及《整改方案》第17條、第18條整改工作的學院(系),制定相應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確相應責任人員,并按相應管理制度進行規范管理。現將有關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危廢管理體系,規范危廢化學藥品的收儲、轉運(《整改方案》第17條)。請相關學院(系)按照以下目錄制定本學院(系)的危廢管理體系,并請12月20日前送后勤中心維修管理辦公室(能源大樓914,聯系人唐琪,85258509):
1、危廢品管理辦法(含采購、運送、存儲、使用、處理等方面內容);
2、危廢品管理機構(含工作責任人員)框架圖;
3、危廢品管理工作流程(含處置環節);
4、危廢品使用注意事項(根據本學院實驗室涉及的危廢品情況)。
二、各院(系)清查完善實驗室危廢分類、規范收集情況(《整改方案》第18條)。請相關學院(系)將下列分類清單于12月20日送后勤中心。
1、危廢品目錄清單;
2、危廢品年度采購、使用、處理數量預算清單。
特此通知。
后勤服務保障中心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