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科技部、教育部、人社部、財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學基金委六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鼓勵科研項目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通知》及學校相關會議和通知精神,有效促進2022屆畢業生就業,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科研助理崗的來源及待遇
化學學院教師主持的科研項目、科研平臺等設立的科研助理崗。各崗位根據實際工作內容和工作量確定聘期和工資待遇標準,按照工作完成情況和考核情況確定具體工資待遇。詳見附件1《化學化工學院科研助理崗位需求信息表》。
二、科研助理崗的管理
項目或平臺負責人負責科研助理的崗位指導、管理和考核;科研辦負責崗位的統籌;學工辦負責相關政策指導、就業手續辦理等。
三、科研助理崗的申請
1、請申請科研助理崗位的同學于2022年7月8日17:00前填寫《化學化工學院科研助理崗位申報信息表》(見附件2),發送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2、按照公開、自愿、雙向選擇的原則,組織畢業生應聘科研助理崗位。一經聘用,學生與科研項目(平臺)簽訂聘用協議。面試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3、化學學院的科研助理崗位,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化學學院2022屆畢業生。
化學化工學院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