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屬各班級:
學校將組織開展2009屆畢業生品行修養學分與德、智、體綜合測評和創先爭優活動總結評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生品行修養學分與德、智、體綜合測評及獎學金評定工作
1.評比對象:我校在籍2009屆本科應屆畢業生。
2.評比辦法: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的有關規定進行。所有參與統計、評比的成績及其它資料以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5月5日期間的為準。
3.時間安排:4月16日—22日進行班評(評選名單及材料于4月22日下午4:00-6:00交至院學生會辦公室3A-308),4月23日—5月5日進行院評,學院評出后會在本單位學生較集中的地方公示三天以上(5月3日-5月5日公示在學院網站評獎評優內),并于5月5日前將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表、獎學金評定表及獎學金名單匯總表報送學生工作部(處)學生事務管理辦公室。
4.評比比例及人數:各班級可申報特等獎學金1人、一等獎學金2人、二等獎學金4人、三等獎學金6人,單項獎學金(管理人才、科技競賽、文藝、體育等)由學生自己申報。
二、創先爭優活動總結評比工作
1.評比項目:校“三好學生標兵”、校“三好學生”、校“優秀學生干部”。
2.評比辦法: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的有關規定進行。所有參與統計、評比的成績及其他資料以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5月5日的為準。
3.時間安排:4月13日—22日進行班評(評選名單及材料于4月22日下午4:00-6:00交至院學生會辦公室3A-308),4月23日—5月5日進行學院評,學院評出后會在本單位學生較集中的地方公示三天以上(5月3日-5月5日公示在學院網站評獎評優內),并于5月5日前將先進個人評定表及先進個人名單匯總表報送學生工作部(處)學生事務管理辦公室。
4.比例及人數:各班級可申報“三好學生”3人、優秀學生干部1人。
三、具體要求
各班在評獎評優時要認真核實學生成績和平時違規違紀的情況,學院會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的有關規定進行核查。
具體評選材料相關表格詳見附件:
畢業生獎學金相關表格
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
200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