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班級目標管理考核辦法(試行)
為切實加強我院班級工作,使班級各項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充分調動全院廣大同學投身于院風學風建設,努力激勵和引導廣大同學積極參加科研學術活動、社會實踐活動、基礎文明建設、校園文化建設和先進班集體建設,為同學們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和工作環境,促進學生“三自”作用的充分發揮,不斷提高廣大同學的整體素質,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辦法
(一)在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由院黨委副書記任組長的班級目標管理考核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班級目標管理考核工作。日常具體事務由院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指導和監督,院團總支、學生會進行檢查、記錄和考核材料的收集、匯總。
(二)對班級目標管理工作的考核,采用班級自評與院團總支、學生會考核相結合,日常檢查與學期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每學期進行一次。
(三)在每學期的第四周前完成上一學期的考核。各班于第三周前在寫好上一學期總結的基礎上,根據材料、工作記錄對每項內容進行自我評分。
學院根據每項內容和被考核班級的日常工作與班級成員的表現情況,采用以下方式進行檢查:1.查閱資料;2.抽樣調查;3.民意測驗;4.聽取匯報;5.平時檢查;6.有關部門提供材料;7.召開座談會;8.檢查小組成員合議評分。
二、考核內容
班主任重視:班主任能經常深入班級、宿舍與同學交流,了解情況,督促檢查各項工作,指導班團活動,引導學風建設,關心關愛學生。
班級建設:建立適合本班實際情況的各種規章制度。如班規、班干部考核辦法等,并在實際工作中認真貫徹和落實;積極開展理論學習和思想政治教育活動,提高班級同學的政治理論和思想道德修養;努力開展心理健康知識的宣傳教育及實踐活動,提高同學們的心理健康意識和素質;加強學生干部隊伍建設;積極參加校、院組織的各項活動并舉辦各類班級活動;協調、促進全班同學的團結和工作、學習積極性。做好治保工作,確保同學們的生命財產安全。
學習與實踐:學風良好,嚴格遵守考風考紀,學習成績優良,積極參加早自習,按時出勤,積極參加校、院組織的各類報告會和社會實踐活動,班級成立科技(發明、創新)活動小組,經常組織班級科技交流活動。
基礎文明建設:積極投身到校園文明建設活動中,加強學生宿舍管理,提高學生宿舍衛生建設檔次,積極參加校、院組織的各種義務勞動。
遵紀守法:同學舉止文明,行為規范,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信息工作:配合校、院的各項活動開展宣傳工作,弘揚傳統美德,提高廣大同學的思想道德修養;保證信息暢通,及時報告各類事故隱患信息。
文體工作:以班級為單位,積極舉辦有益同學身心健康的各項文體及特色活動,活躍班級氣氛,提高同學素質。
其他:參照《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班級目標管理考核標準》。
三、考核指標
班級目標管理考核對各班工作實行全面量化管理,采取打分制,具體考核內容見《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班級目標管理考核標準》。
四、考核成績的評定
(一)根據《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班級目標管理考核標準》(見附件)進行評分,作為基礎分(被考核班級自評占總分的20%,學院考核占總分的80%)。
(二)外加(扣)分由各班提供實證材料(不自評),由學院根據班級提供的材料和學院的記錄給予加(扣)分。
(三)每學期的基礎分加上外加(扣)分作為每學期的總分,學期總分的平均分作為學年總分。
(四)考核采用百分制,學年總分為年級第一名的為一等獎,年級第二名的為二等獎,年級第三名的為三等獎。
五、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班級目標管理考核結果向全院公布。
(二)班級目標管理考核結果將作為班級評優及其成員評優評先(含“三好學生< 標兵>”)、“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 團干>”及其他榮譽稱號,下同)、發展入黨名額分配和學生干部任職的依據(一年內有效)。
(三)所有獲獎的班級均頒發獎狀。獲得一等獎的班級直接當選為院先進班集體(優秀團支部),優先推薦參評省、校先進班集體(優秀團支部);獲得二等獎的班級可參評校先進班集體(優秀團支部),優先參評院先進班集體(優秀團支部);獲得三等獎的班級可參評院先進班集體(優秀團支部)。
(四)獲得一等獎的班級其成員評優評先名額在校或院規定比例的基礎上增加10%,發展入黨名額根據當時情況可增加2至3名,德育學分每人加5分;獲得二等獎的班級及成員評優評先名額在校或院規定比例的基礎上增加5%,發展入黨名額根據當時情況可增加1至2名,德育學分每人加3分;獲得三等獎的班級其成員評優評先名額在校或院規定的比例不變,發展入黨名額根據當時情況考慮,德育學分每人加1分;學年總分為年級最后一名的班級其成員評優評先名額在校或院規定比例的基礎上減少10%,發展入黨名額根據當時情況可減少2至3名;學年總分為年級倒數第二名的班級其成員評優評先名額在校或院規定比例的基礎上減少5%,發展入黨名額根據當時情況可減少1至2名。
六、目標管理檢查要求
(一)各班要嚴肅認真做好自查自評工作,注意各種原始材料的積累,實事求是填報有關數據。
(二)如在目標管理工作檢查中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則不得獲獎,通報全院,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七、本考核辦法由院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本考核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