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畢業生就業工作內容及流程(試行)
一、就業指導培訓
1.對學生進行全程化職業指導、培訓。
2.收集國家、湖南省相關就業政策法規,制定學院就業管理制度。認真組織畢業生學習國家、湖南省相關部門頒發的有關大學畢業生就業政策法規及學校(學院)的相關就業管理制度,并通過校園網發布讓學生自學,以使畢業生就業工作和擇業行為科學化、理性化、規范化。
3.接待學生就業相關問題咨詢。
二、就業前的準備
1.準備書面材料:學院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要認真組織畢業生做好書面推薦材料的準備工作,書面材料主要是《畢業生推薦表》,附自我推薦信及學生自備的各種證件和證書復印件、已發表的文章、作品、取得的成果等。
2.指導學生填寫推薦表:《畢業生推薦表》是學校發給畢業生填寫的并附有學院鑒定意見的推薦表格。因為該表格是學院和學生正式向用人單位推薦就業的書面材料,所以具有權威性和可靠性,需認真填寫,字跡要工整、清晰、整潔。填寫個人簡歷:簡歷主要敘述求職者的客觀情況,濃縮大學生活的精華部分,將相關的經驗、業績、能力、性格等簡要的列舉出來,以達到推介自己的目的。文字要寫得簡潔精煉,切忌拖泥帶水。簡歷并沒有固定的格式,對于社會經歷較少的大學畢業生,一般包括個人基本資料、經歷、獎懲情況、社會工作實踐、自我評價、專業特長和興趣愛好等。
3.指導學生撰寫自我推薦信:求職信是針對用人單位寫的。求職信要集中突出個人的特征與求職意向,書寫要清晰、簡明,態度要誠懇,用語要得當并能打動招聘人的心。寫好求職信是敲開擇業大門的重要步驟。
4.學生完成好的《畢業生推薦表》經過學生工作辦公室、教務辦公室簽署意見并蓋章后發給學生擇業使用。因學院發給畢業生的《畢業生推薦表》每人只有一份,所以學生自己可多復印幾份,以備在就業活動過程中遞交給不同的招聘單位,只有當用人單位決定錄用并與學生本人和學校簽訂《就業協議書》時,學生才能將蓋有學院公章的推薦表原件交給用人單。
三、采集發布畢業生信息
1.學院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于學生畢業前一年開始調查、采集和統計畢業生信息,根據此信息統籌考慮就業工作。
2.通過校園網、信函、人才網和走訪等方式向各有關用人單位發布畢業生信息。
四、獲取用人單位信息、推薦就業
1.通過報刊、雜志、廣播電視、人才網站、宣傳海報和電話聯系等方式獲取用人單位信息,并通過宣傳櫥窗、校園網、手機短信等向畢業生發布。
2.積極組織畢業生參加有關行業、各類人才交流中心舉辦的供需見面會、人才交流會。
3.積極聯系用人單位到學校進行招聘活動。
4.在國家就業方針、政策、計劃指導下,引導畢業生直接到目標單位、寄發求職信、請親朋好友幫助以及報刊、雜志、廣播電視等媒體獲取社會需求信息。
5.指導和幫助學生在慎重選擇、充分洽談的基礎上,與已確定的用人單位和學校簽訂《就業協議書》(湖南省教育廳統一印制),促成就業。具體程序是:由學校發放已蓋招生就業處公章的《就業協議書》(一式四份),在畢業生本人填寫完相應表格并經用人單位和學院簽字蓋章后返還學生。《就業協議書》由學生和用人單位各持一份、學校持兩份。另外,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商定的其它條款需在協議書備注欄中注明。
五、辦理《就業報到證》
1.學院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在規定的時間向學校上報就業方案,經審批后辦理《就業報到證》。
2.學院領取《就業報到證》發放給各畢業生。
六、辦理畢業離校手續
1.組織畢業生參加學校和學院各相關部門組織的畢業典禮等畢業生教育和鑒定工作。
2.組織畢業生參加學校醫院組織的畢業體檢。
3.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學生到各職能部門辦理財務結算、物品歸還、檔案、戶口和組織關系轉寄等離校手續(按畢業生離校程序單辦理)。
七、報到就業
1.在規定的時間,畢業生持《就業報到證》和相關手續到用人單位報到。
2.在規定的時間,畢業生持《就業報到證》和相關手續回生源所在地就業主管部門報到繼續擇業。
八、畢業生辦理解約手續
由湖南省教育廳印制、學校下發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每位畢業生只有一套(一式四份、編號固定)。畢業生通過“雙向選擇”確定接收單位,并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畢業生應認真履行協議。倘若畢業生單方面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已簽訂《就業協議書》的學生,如要違約,需辦理如下手續:
1.到原簽協議單位辦理書面同意的退函(蓋單位公章);
2.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闡明解約理由),并附上單位退函、原《就業協議書》;
3.負責畢業生就業的院黨委副書記簽署意見并簽字、蓋章后,交學校招生就業處;
4.學校招生就業處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審批;
5.畢業生憑審批單領取新的《協議書》。
畢業生如考取研究生、自費出國等必須將《就業協議書》交回招生就業處。不得復制、復印《就業協議書》。
九、更換、補辦《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
《就業推薦表》原件每位畢業生僅一份,須妥善保管。聯系單位時應使用復印件。
《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丟失或損壞、填錯等,按如下手續辦理:
1.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原因。如損壞、填錯的請附上損壞、填錯件。
2.負責畢業生就業的院黨委副書記核實,確認情況屬實后簽署意見并簽字、蓋章,交學校招生就業處;
3.學校招生就業處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審批;
4.畢業生憑審批單補辦有關項目。
如經查實謊報遺失《就業協議書》,按違約處理,同時視情節給予相應校紀校規處分。
十、補辦《就業報到證》
1.提供就業報到單位出示的有關證明;
2.到學校所在地掛失;
3.到湖南省教育廳申請補發。
注:《就業報到證》丟失后補辦手續較繁瑣,而且耽誤報到時間,學生務必保管好自己的《就業報到證》。
十一、補辦戶籍證明
1.提供就業報到單位所在地派出所未落戶的證明;
2.到學校所在地掛失;
3.到學校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補發。
十二、就業情況統計
1.當年畢業生一次性就業率統計和上報。
2.當年畢業生就業情況統計分析。
十三、遺留問題處理
積極協調各部門妥善解決處理畢業生就業中的改派、毀約、工作糾紛等遺留問題。
十四、跟蹤調查
1.用人單位的跟蹤調查反饋。
2.畢業生及家長的跟蹤調查服務。
十五、本實施細則由院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十六、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