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和個人:
2010年度長沙理工大學“電力與交通材料保護”湖南省重點實驗室(建設)開放基金項目申報工作已開始。根據長沙理工大學《關于省部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長沙理工大學電力與交通材料保護領域開放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長沙理工大學電力與交通材料保護領域開放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指南》,結合重點實驗室的研究方向,現就開放基金資助項目申請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支持力度、研究期限、結題要求
1、申請條件
(1)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中級及以上職稱的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科技人員;
(2)本校在職和在讀博士生(須經導師推薦)。
2、支持數量與力度。重點實驗室資助6個項目,資助額度為1萬元/項。對于發展前途大的項目,資助額度可達2萬元/項。
3、研究期限為一年,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
4、結題要求:每個資助項目必須在CSCD來源期刊(核心板)上公開發表論文2篇以上,或在長沙理工大學認定的中文權威期刊上發表論文1篇,或獲得與項目研究相關的發明專利1項才能結題。項目完成后須提交結題報告、項目研究成果原件或復印件。
二、開放基金資助領域
長沙理工大學電力與交通材料保護領域開放基金資助項目應緊密圍繞電力與交通材料保護,開展應用基礎研究、重大關鍵技術、前瞻性技術以及相關公益性技術研究,結合我院重點實驗室的主要研究方向,資助意義重大、具有相當科學意義和應用前景的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項目。具體領域方向見《長沙理工大學電力與交通材料保護領域開放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指南》。
三、申報程序與注意事項
1、項目申請人根據本項目申請通知,按照《長沙理工大學開放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書》(附件中下載)格式填寫申請書,非標準格式的申請不予受理。
2、注意事項
(1)原則上每項研究經費1萬元,課題立項后支付批準經費的60%,結題后再支付余款。科研經費必須專款專用,其開支的主要范圍為:
①購置科研必需的小型儀器、設備;
②論文版面費、圖書資料費、著作的出版費、查新、專利申請、驗收;
③參加國內外學術會議;
④科研業務費(測試、計算、分析化驗、加工費、材料費、實驗燃料動力費等)。
(2)開放基金資助項目必須符合《指南》資助范圍的要求;此次應為本年度或去年申請國家或省自然科學基金未獲資助的項目(不含今年申請的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3)申報時間為11月2日至11月30日,12月15日前確定資助項目并公示。
申請書(一式3份),今年或去年國家、省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本校在職在讀博士生導師推薦信一份,于11月30日前寄(送)到長沙理工大學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科研與研究生辦公室,同時提交電子版。逾期申請書不予受理。
(4)申請者須是項目的實際主持人。申請者一次只能申請1個項目;申請者和項目組主要成員(副高職稱)的項目申請數,不得超過2項。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伯芳,聯系電話:0731-85258727,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系地址:長沙市雨花區萬家麗南路二段960號,410114;
長沙理工大學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科研與研究生辦公室
(云塘校區工科三號樓,A-319)
附件:
長沙理工大學電力與交通材料保護領域開放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指南
長沙理工大學電力與交通材料保護領域開放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