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院學生宿舍及課堂考勤的管理,加強我院學生的學習,督促和推進同學們的學習,培養(yǎng)同學們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習慣,促進我院優(yōu)良學風的形成,制定本制度。
一、大一全體學生須按規(guī)定參加晚自習(晚自習時間:2014.10.8-2014.12.31,周日-周四19:00-21:00,節(jié)假日除外,補課期間照常上晚自習。任何人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缺勤。)班級開會不得占用晚自習時間,班級開會需在19:00前完成或21:00后進行。
二、地點:學校指定教室
三、學院學習部成員每天對各班的晚自習情況進行檢查與考勤,學習委員在晚自習進行前統(tǒng)計好本班到勤名單并收集好請假條,以便檢察人員進行查勤。
四、每月無故晚自習缺席2次者,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再次缺席者再次進行全院通報批評,第三次被通報批評者進行警告處分并由年級輔導員找其談話,逃課情節(jié)更為嚴重者給予嚴重警告。
五、確因有事或因病需要請假時,須至少提前一天由本人寫出書面請假材料(請假條中沒有老師審批同意或無證明材料的視為無效),病假須出示校醫(yī)院病假證明,請假須在晚自習之前,自習開始之后請假無效(緊急情況下先電話聯(lián)系輔導員,事后持相關證明和書面請假條到文科樓E區(qū)508補假)。
六、社團協(xié)會類活動請假,由活動組織方統(tǒng)一請假,出具假條并蓋上公章,2日以上不能正常參加晚自習者除社團協(xié)會組織蓋章外請假條上需有年級輔導員簽字。各組織包括:校、院團委學生會;陽光藝術團;愛心中轉站;學社聯(lián);陽光傳媒以及長沙理工大學各正式協(xié)會社團。
七、晚自習考勤情況每周通報一次,并于每周二前將上周的通報張貼在各學生宿舍樓棟。若對通報的情況有異議者,須在通報張貼之日起一周內(nèi)向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反映,由院學生工作辦公室組織進行核查,并及時反饋核查結果。超過一周學院將不再受理。
七、各班班長和學習委員應于每周二到各學生宿舍樓棟了解本班同學的出勤情況,并將扣分情況告之每位當事人。
八、每月末或次月初將晚自習出勤率最高的三個班級進行張榜公布,張貼在各寢室樓下宣傳欄處,對整學期表現(xiàn)最佳班級在評選優(yōu)秀班級體時優(yōu)先考慮。
九、每月末或次月初將晚自習出勤率最低的三個班級進行張榜公布,被通報批評最多班級取消或滯后參選優(yōu)秀班集體。同時對該班班長和學習委員進行黃牌警告,若連續(xù)出現(xiàn)兩次黃牌警告或一學期累計三次黃牌警告,將被扣除德育分0.5分。
十、請同學們自覺遵守晚自習秩序。關上課堂的門,打開文明的窗,自習安靜靠大家。
十一、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