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輔導老師應嚴格恪守教師職業道德,熱愛學生成長輔導工作,保持積極的心理狀態,熱情、真誠、尊重、關心和理解學生。
第二條 學生輔導員需深入學生當中,根據不同時段,不同人群,了解學生的成長需求,主動開展成長輔導工作。每月輔導不少于15人次,每月24日前上交成長輔導記錄表。成長輔導開展情況納入輔導員年終考核體系中。
第三條 輔導人員要認真傾聽求助者的講述,指導學生成長。輔導結束后,及時做好填寫好《學生成長輔導記錄表》以及《學生成長輔導室使用登記表》。
第四條 輔導員需協調與發揮班主任、專業教師、關工委老師等兼職輔導老師的力量,互相溝通學生的成長需求,共同做好學生成長輔導工作。
第五條 輔導老師應對學生的相關資料予以保密,如確因教學或科研需要公開案例,必須隱去學生姓名和相關信息。
第六條 定期對輔導案例進行整理與反思,專職輔導老師每年至少撰寫一個完整案例,積極參與成長輔導案例交流活動,不斷提升個人輔導技能。
第七條 輔導原則
1、發展性原則。順應學生的身心發展規律,充分肯定學生的優點和進步、正確對待學生的錯誤和缺點;輔導要有利于學生全面發展,包括身心和諧發展、人與環境和諧發展等。
2、主體性原則。以學生為主體,輔導過程中注重平等、協商、啟發,在促成學生對問題的自省、自悟中,充分調動學生的主體性。
3、保密原則。輔導老師尊重學生的個人隱私,妥善保管輔導資料,對學生的個人情況以及談話內容等予以保密,學生的名譽和隱私權應受到道義上的維護和法律上的保護。
4、無條件接納原則。對學生的感情要深切體察、理解并不存偏見地給予接納,給以真誠的關懷和幫助。
5、助人自助原則。成長輔導不是替學生做決定的過程,而是幫助學生分析問題所在,指導其自己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
第八條 輔導內容
1、思想提升輔導。對學生在政治思想、政治觀念、價值取向上存在的困惑和其它問題給予輔導,引導學生樹立積極向上的政治信仰和價值觀。主要包括理想信念、愛國主義、公民道德、政治信仰輔導等。
2、學業發展輔導。對因非智力因素而引起的學業問題給予輔導,幫助學生識別學業問題,克服學業帶來的負面效應,培養積極的學習品質,以學業成長促進可持續發展。主要包括學業規劃、學業適應、學業救助、學業創新輔導等。
3、生活適應輔導。針對生活環境適應不良的學生開展輔導,幫助學生積極調整自身心態,適應生活環境,使自身與生活環境協調起來,達到動態平衡的狀態。主要包括自我意識、情緒情感、人際交往、閑暇生活等。
4、職業規劃輔導。對于職業發展迷茫、就業困難的學生,幫助他們在了解自己的能力、特長、興趣和社會就業條件的基礎上,確立自己的職業意向,進行職業選擇和準備。主要包括規劃意識、職業認知、職前準備輔導等。
5、危機應對輔導。主要針對有重大生活事件、處于心理或精神疾病康復期學生開展輔導,幫助學生平穩度過危機。
6、特殊群體輔導。①違紀學生輔導。了解違紀原因與違紀學生心理特點,幫助學生端正態度,提高認識,遵守校紀校規,養成良好的學習與生活習慣。②家困生輔導。針對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由于經濟壓力導致的系列不良個性特征、負性情緒及行為表現給予及時關注及輔導,以幫助學生建立自尊、自信,實現自助。③學困生輔導。針對學業困難學生提供成長輔導,指導確定學業發展目標,提高學習動機,制定學業規劃。③少數民族輔導。尊重少數民族學生的民族習慣,為他們提供思想提升、學業、生活、人際交往等成長輔導。
第九條 在輔導過程中,輔導老師如感到輔導問題已超出成長輔導或個人輔導能力的范疇,應及時轉介給其他老師或有關機構處理,及時填寫轉介表;如發現求助學生存在心理疾病可能、情緒不穩、行為反常、有自殘、自殺或傷害他人的傾向等可能危害生命安全的個案時,應立即采取適當措施進行危機干預,將情況及時報告學院領導、心理輔導員老師和年級輔導員老師。
第十條 輔導老師應保持成長輔導室內的整潔、衛生、有序和安寧,同時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及安全,并注意輔導室的用電安全、財產安全等。
長沙理工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二O一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