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邊防總隊招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簡章
(2015年11月)
一、部隊簡介
湖南省公安邊防總隊,又稱武警湖南省邊防總隊,隸屬公安部邊防管理局,系公安現役部隊。部隊于1990年正式組建,下設長沙、張家界、岳陽3個邊防檢查站,主要擔負長沙黃花機場、張家界荷花機場、岳陽城陵磯港出入國境的人員及其攜帶的行李物品、交通運輸工具及其載運的貨物實施邊防檢查和監護的任務,并對口岸限定區域進行警戒,維護國家的安全、利益和榮譽,為國家和地方的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二、接收對象
偵查學(預審)或法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或信息安全、會計或財務管理等專業的2016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僅限男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
下列對象不屬于接收范圍:
①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②職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民辦大學、獨立學院、成人高校畢業生;
③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費、定向畢業生;
④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
⑤有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生;
⑥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累積4門(含)以上或1門(含)以上補考不及格的畢業生;
⑦結業生、肄業生、中專起點大專生、預科生、未獲得學位的本科以上畢業生;
⑧被作留級處理或中途休學超過半年(不含應征入伍)的畢業生,在校期間因違反紀律或其它原因受過處分的畢業生。
三、接收條件
(一)政治合格。
接收對象應為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人民軍隊,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歷史清白,志愿獻身部隊事業。
(二)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接收對象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全日制院校應屆畢業生。
(三)成績良好。
接收對象必須按時獲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四)身體健康。
無生理缺陷,無遺傳病史和傳染病史。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有關規定。
(五)年齡要求。
畢業生年齡(截止2016年8月31日前),本科畢業生不超過24周歲。少數民族或專業學制為5年的畢業生,年齡可放寬1歲;曾經服現役的畢業生,年齡可放寬2歲。
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學生干部、三好學生以及有文體特長的畢業生優先錄取。
四、報名時間
報名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5日。
五、接收程序
(一)個人報名。有意者請于12月5日前將下列資料寄達(或送遞)至湖南邊防總隊政治部,同時將資料電子稿發送至湖南邊防招生專用郵箱2359587840@qq.com。
所有個人推薦及證明材料不予退還,資料不全者一律不受理。因選拔考試時間全國同步,每名報考人員在全國公安現役部隊范圍內限報一個單位,凡重復報名的考生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①學校《就業推薦表》原件或復印件(個人學號寫在封面上);
②《普通高等院校全國統一招生錄取新生名冊》(復印件,加蓋學校相關部門印章);
③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④大學階段最新成績單(需加蓋成績管理部門印章);
⑤個人推薦材料(自薦材料,獲獎證書,專業成果等);
⑥個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張以及電子照片;
⑦《誠信保證書》(一式一份,承諾“如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將按要求參加考試考核”)。
(二)知識能力統一考試。考試按公安部政治部通知組織實施,預計考試時間為2016年1月底,主要內容為國家公務員招生考試的行政職業能力測評和申論。
(三)綜合考察。主要包括面試、體能測試、心理素質測試、身體檢查等,與知識能力統一考試同步進行。
(四)政治審查。對考試考察合格的對象,進行實地政治審查,了解現實表現情況。
(五)草簽協議。綜合考試考察以及政治審查等情況,擇優確定擬接收人選,簽定就業協議書。
(六)檔案審查和培訓。2016年7月底將擬錄對象檔案上報公安部政治部審查。審查合格者參加統一組織的入警培訓。
(七)審批入伍。按規定程序呈報公安部審批入伍。
簽訂就業協議后到下達任職命令前實行全程篩選淘汰。對學歷學位、身體條件、檔案材料、考試成績等不合格者,以及思想不穩定、有違紀違法行為,身體、心理等原因不適合部隊工作的,均予以淘汰。
六、職級待遇
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入伍和任職時間均從2016年6月30日算起。取得本科學歷學位畢業生享受副連職現役警官待遇,授予武警中尉警銜,家屬享受軍屬待遇。
七、聯系方式
歡迎有意者來函投遞推薦材料或來電咨詢。
通訊地址:長沙市天心區新姚中路99號湖南省邊防總隊政治部
聯系人:謝干事、劉干事
聯系電話:0731-85895630,85895608(傳真)
郵政編碼:410004郵箱:2359587840@qq.com
湖南省公安邊防總隊政治部
2015年11月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報考公安邊防部隊誠信保證書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民族 | 籍貫 | 政治面貌 | ||||||
身份證 號碼 | 生源地 | |||||||
畢業院校 | 院校性質 | |||||||
分院或系 | 特長 | |||||||
專業名稱 | 學科門類 | 學歷 | ||||||
入學時間 | 畢業時間 | |||||||
補考情況 | 學制 | 學位 | ||||||
固定電話 | 移動電話 | |||||||
主要獎勵情況 | 處分情況 | |||||||
留級情況 | 有無國(境)外學習經歷 | |||||||
身高cm | 體重kg | 是否服從分配 | ||||||
家庭主要成員情況 | 關系 | 姓名 | 具體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填職業) | |||||
父親 | ||||||||
母親 | ||||||||
本人報考意見及簽名 | 本人誠信保證,上述所填內容全部屬實。如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將按要求參加考試考核。 簽名: 年 月 日 | 學校推薦意見 | ||||||
填寫說明 | 1、報名考生要確保上述內容屬實,并請按要求一并提交其他報名資料,可打印制作。 2、請在指定處粘貼照片,提交此表時,請輔導老師在推薦意見欄內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院系學生工作辦公室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