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與管理學院2023年推免生工作細則
為激勵學院本科生勤奮學習、勇于創新、全面發展,加強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圓滿完成優秀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依照《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21〕11 號)和《關于做好長沙理工大學2023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經濟與管理學院2023年推免生工作細則》。
一、主要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擇優選拔的原則;
3.統籌兼顧、協調發展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1. 經濟與管理學院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彭新宇、丁丹
組員:劉堅、唐青、王治、張新華、陽立高、何昊、黎建新
秘書:王亮
——負責學院“推免生工作細則及方案”的制定和學院內專業(類)推薦指標安排、學院2023年最終推薦名單的審定。
2.工商管理類專業推免生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
組長:張新華
組員:王治、何昊、張鼎祖、唐文彬
秘書:賈郁
——負責會計學、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等四個專業申請人綜合測評和審核鑒定。
3. 應用經濟學類專業推免生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
組長:劉堅
組員:陽立高、劉祚祥、丁琪琳、陳潔
秘書:易玉峰
——負責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兩個專業資格申請人的綜合測評和審核鑒定。
三、推薦名額
1. 類別與責任機構
2023年推免生計劃分為普通計劃和專項計劃兩大類,專項計劃分“一流學科”建設專項計劃(學科專項)、思想政治教育專項計劃(輔導員專項)、特殊運動人才專項計劃(體育專項)和特殊學術專長專項計劃(創新專項)四小類。輔導員專項和體育專項按學校安排,分別由學工部和體育學院負責組織遴選與審核和推薦,創新專項由經濟與管理學院負責組織初步遴選與審核(雙創學院負責創新專項的最終遴選與審核),專項計劃指標由學校分配到相應牽頭單位。
經濟與管理學院負責所轄專業推免生的普通計劃和學科專項(限推本校)的綜合測評與推薦,協助輔導員專項、體育專項和創新專項的綜合測評。
2.經濟與管理學院推薦名額分配
學院兩類推薦的指標按照學校核定指標執行,其中普通計劃15人,學科專項計劃5人。
普通計劃名額以各專業畢業生人數為基數,按照學校核定的指標按比例取整落實到各專業。各專業的普通計劃分別為:會計6人、財管3人、市營1人、人資1人、金融2人、國貿1人。另1人根據會計、市營、人資、金融、國貿專業其余申請學生綜合測評總分,取第一名推薦。
一流學科專項名額按照學校指標分配方案確定。具體為:工商管理類會計學專業1人、財管1人、市營與人資合推1人,應用經濟學類金融學專業1人,工商管理博士點直博生1人。
四、申請條件
推免學生應思想政治可靠、品德優良、誠實守信、學風端正、身心健康,具體要求按《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21〕11號)第二章第九條執行。
推免學生(申請普通計劃和專項計劃)應學業優秀,補考、重修課程嚴格按照初修成績計算。申請者可同時申請普通計劃和專項計劃,自愿選擇最終推薦的計劃類別。
五、資格與材料審核
1.普通計劃由學院學工辦審核申請人思想政治品德,教務辦審核學業成績;
2.學院推免生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復核及審核申請人的科研創新潛質與專業能力;
3.學科專項計劃按照普通計劃審核辦法執行;
4.創新專項計劃按照普通計劃審核辦法執行。
六、綜合測評
對合格申請人的綜合測評依據《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21〕11號)和《關于做好長沙理工大學2023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執行。思想政治品德實施一票否決制,綜合測評時不計分;學業成績滿分80分;科研創新潛質與專業能力滿分20分(申請人進行答辯確認,根據答辯情況對得分項目計算有效得分)。
七、其他
本細則由經濟與管理學院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經濟與管理學院
202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