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7日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討論通過)
1. 比賽宗旨
為激發廣大教師的教學熱情,鼓勵廣大教師通過教學水平的提高和對課程認識的深化,提升課堂教學質量,學院決定從2016年起每年舉辦一次“桃李杯”教師講課大賽。
2. 組織機構
(1)“桃李杯”教師講課大賽領導小組
組長:陳銀娥
組員:莊創奇、艾楚君、賀云龍、張新華、彭新宇、謝朝華
秘書:常晗
(2)“桃李杯”教師講課大賽評委小組
組長:謝朝華
組員:賀云龍、戴羅仙、陳宏明、張筱峰、文亮、梁向東
特邀組員:高純一、湯放奇
秘書:李烽
3. 參賽條件
經濟與管理學院所有專任教師
4. 比賽辦法
比賽分初賽、復賽和決賽三個階段。
(1)初賽:每年3月10日開始,由各系擇優推薦教師報名參賽。各系推薦名
額不少于分配名額,可以多推薦教師參賽。名額如下:財會系4
個、企管3個、經貿2個、金融2個、管工1個。各系于當年3
月31日前將推薦名單報送教務辦,經教務辦核查后確定當年參賽
名單。
(2)復賽;從當年4月1日開始至4月28日截止,由學院統一組織評委隨堂
聽取參賽教師講課。每位參賽人員至少有5人次評委聽課,評委每
次聽課不少于45分鐘。評委聽課當天務必將填寫完整的聽課表交
評委組秘書,聽課表上務必有:優點、不足、評分和簽名。當年4
月30日評委小組在聽課評分統計排名的基礎上討論確定復賽結
果,排出前8名,評委組秘書認真記錄討論過程備查。由領導小組
確定前6名參加決賽,領導小組秘書認真記錄討論過程備查。
(3)決賽:當年5月收假后第一個周二下午,組織決賽。每個系派出5位代
表參與聽課,并與“桃李杯”評委小組全體成員共同組成決賽評委。
由復賽成績和決賽成績決定最終排名,復賽成績占比70%,決賽成
績占比30%。按綜合得分排名。
5. 比賽獎勵
(1)“桃李杯”講課比賽設一等獎一名,二等獎兩名,三等獎三名。
(2)獎牌與證書:獲獎人員將獲得由學院頒發的獎杯和榮譽證書。
(3)獎金:一等獎獎金3000元、二等獎2000元、三等獎1000元。
(4)優先參賽權:所有獲得獎項的教師由學院推薦參加校級講課比賽。
(5)系教學工作考核加分:在系年度考核中按照相應規則計分。
經濟與管理學院
20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