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復試錄取工作,根據《長沙理工大學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1.成立學院博士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負責制定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組織開展本單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提出擬錄取名單。
組長:彭新宇
成員:尹筑嘉 王治 劉堅 何昊
2.成立學院博士生招生復試紀檢監督小組,負責對招生錄取工作過程進行紀檢監督,并接受考生和社會的質詢、投訴和違紀違規情況反映。
組長:馬麗
成員:汪功偉 周路路
3.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復試工作安排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成員由不少于5人的本學科博士生導師組成,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學術水平考查。
二、復試工作
1.復試初試成績要求
按照學校控制線要求劃分學院控制線: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英語和專業課科目成績不低于55分。
2.復試時間和復試方式
復試時間:4月30日上午9點報到審核材料,下午2:30開始綜合面試
復試地點:金盆嶺7教204
復試方式:考生現場線下復試。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3.復試通知
各學院通過電話或QQ(群號:934251719)告知相關考生。上線考生應及時到學院網站查詢復試工作具體安排,若未收到復試通知請主動與學院聯系,了解復試的具體事宜。所有復試考生應按規定時間參加復試,逾期將被取消復試資格。
4.材料審核。考生復試時需提交以下材料,由學院收集并嚴格審查,不符合條件者不能參加復試。
①《博士學位研究生網上報名信息簡表》(在職人員所在單位要填寫同意以哪種就業方式報考,如“同意定向就業報考”或“同意非定向就業(全脫產)報考”,并加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②本科和碩士階段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交復印件)。
注:應屆碩士畢業生只需交本科階段證書原件(交復印件)。
③本科和碩士階段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限在境外獲得學歷證書的考生)。應屆碩士畢業生需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
④身份證原件(交復印件)。
⑤學生證原件(交復印件,在校學生需提交)。
⑥兩份專家推薦書(須加蓋專家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提供職稱證書原件、相關材料原件。
5.復試內容
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主要考核內容包括:
a.專業素質和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的掌握情況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科研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b.綜合素質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團結協作精神和創新能力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禮儀、口頭表達能力等。
c.英語聽說能力。
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兩門本專業碩士學位主干課程,每門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由各學院具體組織和實施,成績須合格(60分及以上)但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6.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 = 初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40%+復試成績(100分)×60%。
三、錄取工作
1.錄取基本條件
(1)復試成績不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考核合格。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2.錄取原則
(1)按照“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原則,確保錄取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2)在滿足學院考核要求的前提下,優先錄取報考當年尚未招收博士生(含直博、申請考核、碩博連讀)的導師的1名全脫產考生。
3.錄取辦法
(1)學院嚴格按照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數,結合考生的申請材料審查和評價結果、初試和復試成績,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體檢結果等做出綜合判斷,提出擬錄取名單。
(2)導師招生計劃按照學院分配方案確定,優先錄取導師招生計劃內報考本導師的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
(3)在學院招生指標充足的情況下,同一專業導師之間的合格生源可以相互調劑,調劑由考生本人申請,經招生學院批準后報研究生院審定。調劑須得到報考導師、擬轉入導師同意。不愿意調整或不能調整導師的考生不予錄取。
(4)導師招收博士生須按學校有關規定繳納博士生資助基金。繳納資助基金以學院為單位統一到財務處辦理后,方可將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院審核。未繳納博士研究生資助基金的導師,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招生。
4.錄取類別
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對應定向生和非定向生這兩類學生。
(1)定向生(即攻博期間不轉人事檔案、畢業后回原工作單位的考生):在錄取后須經我校、考生本人、定向單位三方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中心下載《長沙理工大學定向培養博士研究生協議書》),考生本人、定向單位簽字蓋章后于5月17日前寄送到錄取學院,由學院匯總交研招辦,開學后到錄取學院研究生辦公室領取三方簽訂的協議書。
(2)非定向生(全脫產):非應屆碩士畢業生須于5月17日前將本人全部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郵寄或送至錄取學院(郵寄者以郵戳為準),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在入學前將本人全部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郵寄或送至錄取學院。逾期不轉,取消擬錄取資格。
四、體檢
擬錄取名單公示后,擬錄取的考生于1周內將本人近3個月內有效體檢報告原件(二甲及以上醫院)郵寄至報考學院,由各學院提交給校醫院進行審核。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或未參加體檢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五、獎助學金及學費
1、學校為非定向生設立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定向生不參加學業獎學金的申請和助學金的發放。
2、學費標準以湘發改價費[2018]99號為準。在入學報到時須交清第一年的學費(詳情見錄取通知書)。
六、監督
研究生院會同校監察處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在復試錄取工作中違反招生規定、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會的監督,有異議者可向我校研招辦反映,如發現有違規違紀情況可向監察處反映。
研招辦聯系方式:0731-85258968
監察處聯系方式:0731-85258529
經濟與管理學院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