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與管理學院關于研究生畢業論文審查工作的實施辦法
根據長沙理工大學《關于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論文工作的若干規定》的精神,結合我院研究生畢業論文審查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畢業論文開題時必須進行開題報告,指導老師同意后才能進行開題報告。
二、所有畢業論文需經預答辯,研究生及其指導教師應根據預答辯意見對論文進行修改完善,論文預答辯認為不合要求的論文原則上不進行論文答辯。
三、所有畢業論文需經指導老師審閱簽字同意后方可交研究生辦進行盲審。
四、每位研究生論文送校外兩位同行專家盲審,合格及以上者,方可答辯。
1、若盲審意見均評議為合格及以上則視為合格。
2、若盲審意見之一為優秀另一為不及格則送第三位專家盲審,若第三位盲審意見為合格則視為合格,若第三位專家仍為不合格則視為不合格。
3、若盲審意見之一為良好或合格,另一為不合格則視為不合格。
五、視為不合格的論文需經過修改后推遲半個月并按第三步重新實施,費用自理。時間合適時,可與未推遲答辯的學生同時畢業。
六、若兩次盲審均視為不合格,則需延期畢業。
七、畢業論文答辯采用導師回避制,答辯小組組長由校外專家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