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
加快預算支出進度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的通知
湘政辦發〔2015〕42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70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加快預算支出進度、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一般公共預算資金2012年及以前年度結轉的一律收回預算,2013年結轉的根據需要調整用途。各級一般公共預算2012年及以前年度結轉資金,除權責發生制核算事項外,應當作為結余資金管理,收回預算統籌用于2015年重點支出,或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用于以后年度預算編制。其中,2012年及以前年度上級專項轉移支付一般公共預算結轉資金,尚未分配到部門和地方的,由下級政府交回上級政府;已分配到部門的,由同級財政收回統籌使用。
各級一般公共預算2013年結轉資金應加快執行,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應按規定統籌用于經濟社會發展亟需資金支持的領域,其中,2013年上級專項轉移支付結轉資金,可調整用于同一類級科目下的其他項目,并報上級政府有關部門備案。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資金規模實行限額管理。各級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資金原則上按有關規定繼續專款專用。2012年及以前年度上級專項轉移支付政府性基金結轉,應收回上級政府。結轉資金規模較大的,應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統籌使用,調入的基金應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每項政府性基金結轉資金規模不得超過該基金當年收入的30%。
三、部門結轉結余資金實行分類處理。各部門基本支出結余中,“三公”經費結余全額收回;會議費、培訓費、辦公設備購置費、差旅費等辦公性行政經費結余,除因工作需要確需跨年支付的外,全額收回;其余基本支出結余,除因政策要求、工作需要等原因確需跨年使用的,按結余資金的10%扣減。項目支出結余中,因在建工程、待付政府采購款等原因需要跨年支付的項目資金,可予保留;因項目完工等原因結余的屬于無法支出或無需支出的項目資金,全額收回;其余項目支出按結余資金的10%扣減。2012年及以前年度項目結轉資金,一律由同級政府收回。收回資金的項目需在2015年及以后年度繼續實施的,應作為新的預算項目,按照預算管理程序重新申請和安排。
上述收回或調整的結轉結余資金,由各級財政統籌安排,先用于彌補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和配套完善工資制度的資金缺口,再用于其他重點支出。
四、非稅收入及時足額繳庫。所有非稅收入執收單位要嚴格執行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有關規定,取消收入過渡性賬戶,確保非稅收入及時足額上繳財政。積極推行非稅收入電子繳庫,實現非稅收入直接繳入國庫;暫未實現非稅收入直接繳庫的,應當將繳入財政專戶中的非稅收入資金在10個工作日內足額繳入國庫,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不繳。堅決杜絕不按規定劃繳以及延遲繳庫等調節財政收入的行為。嚴禁采取各種方式虛列收入或應計未計收入掛往來。
五、調整非稅收入預算安排方式。年初通過常年穩定非稅收入預算安排的支出,年度執行中按項目進度及時撥付,一般不再與非稅收入入庫進度掛鉤,年底統一清算。排污費、文化事業建設費、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彩票公益金等專項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的支出安排都不再實行“上年收、下年用”,改為“當年收、當年用”,年底進行清算。
六、加快轉移支付下達進度。除據實結算等特殊項目外,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應當分別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批準預算后的30日和60日內正式下達。省接到中央轉移支付后,應在30日內正式下達。
七、編制三年滾動預算。在財政部編制全國三年財政規劃、地方財政部門編制本地區三年財政規劃的同時,對重大改革、重要政策、重點工程開展編制三年滾動預算試點。省財政廳編制2016—2018年省級交通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滾動預算。在確定投資總規模的基礎上,分年度調劑安排資金,由“一次申請、一年安排預算”改成“一次申請、分年安排預算”,確保資金安排與工程進度相匹配。對列入三年滾動預算的項目,各部門、各單位要提前做好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審、招投標、政府采購等前期準備工作,確保資金一旦下達就能實際使用。
八、加強預算周轉金、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和償債準備金管理。嚴格控制預算周轉金額度,可根據實際需要將閑置不用的預算周轉金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編制年度預算調入后的規模一般不超過當年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額的5%。超過5%的,應加大沖減赤字或化解政府債務支出力度。從2015年1月1日起,不得新設各種形式的償債準備金,確需償債的,一律編制三年滾動預算并分年度納入預算安排。對已設立的各類償債準備金,要納入預算管理,優先用于償還到期政府存量債務。
九、規范權責發生制核算。要嚴格權責發生制核算范圍,控制核算規模。除國庫集中支付年終結余外,一律不得按權責發生制列支,不得在總預算會計中采取借記“一般預算支出”、貸記“暫存款”科目的方式核算,以虛列支出。對實行權責發生制核算的特定事項,應當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各級政府應對2013年及以前年度按權責發生制核算的事項進行清理,統籌用于經濟社會發展亟需資金支持的領域,并在2016年底前使用完畢。對因清理國庫集中支付年終結余新產生的權責發生制核算事項,要在2年內使用完畢。
十、財政專戶只減不增、嚴格管理。全面清理存量財政專戶,除經財政部審核并報國務院批準保留的財政專戶外,其余財政專戶在2年內逐步撤銷;2014年財政部已經發文要求清理撤銷的財政專戶,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清理歸并或撤戶。嚴格執行財政專戶開立核準程序,各地一律不得新設專項支出財政專戶;開立其他財政專戶的,必須按照國務院規定報經財政部核準。嚴格財政專戶資金管理,除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禁止將財政專戶資金借出周轉使用或轉出專戶進行保值增值,已經出借或轉出專戶的資金要限期收回;專戶資金必須按照規定用途使用,清理撤銷的財政專戶中的資金,要按規定并入其他財政專戶分賬核算或及時繳入國庫。嚴禁違規將財政資金從國庫轉入財政專戶并虛列支出,或將財政資金支付到預算單位實有資金銀行賬戶。
十一、嚴格控制財政對外借款。全面清理已經發生的財政借墊款,應當由預算安排支出的原則上應在2017年底前列支完畢,其他財政借墊款原則上應在2016年底前收回。經核實確實無法收回的財政周轉金和其他財政借墊款,應在2017年底前報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同意后,按規定核銷。嚴格控制新增財政對外借款,確需出借的臨時急需款項,借款對象限于納入本級預算管理的一級預算單位(不含企業),借款用途限于臨時性資金周轉或為應對影響較大的突發事件的臨時急需墊款,借款期限不得超過1年。
十二、建立財政存量資金動態監控和與資金安排掛鉤的獎懲機制。省財政廳負責考評省直部門和市縣的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要定期進行通報,對工作得力、效果明顯的,在預算安排和資金分配上給予激勵;對工作滯后、資金沉淀較多的,相應分別扣減省級預算或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資金。2015年底,省直部門和市縣財政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余資金占支出的比重原則上不得超過9%,比重高于9%的,結轉結余資金應在上年基礎上壓縮10%以上;比重低于9%的,結轉結余資金應只減不增。
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抓好貫徹落實,盡快把財政沉淀資金調整用到保工資、惠民生、補短板、增后勁上來。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加大跟蹤監控力度。審計機關要加強對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財政存量資金的審計,促進存量資金盡快落實到項目和發揮效益。監察機關要對違法違規行為追究責任。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