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沙理工大學公務卡管理細則
2017-03-24
為適應財政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規范財政資金管理,加強公務支出管理,進一步推進公務卡制度改革,擴大公務卡使用范圍,切實減少公務支出中的現金提取和使用,根據《湖南省財政廳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關于印發< 湖南省省級預算單位公務卡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湘財庫〔2008〕9號)、《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實施省級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的通知》(湘財庫〔2012〕8號)、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執行省級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有關事項的通知》(湘教通[2012]193號)等文件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擬在今年12月底完成公務卡制度改革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深化推行公務卡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近年來,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決定,相繼推行了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收支兩條線、政府收支分類改革等重大財政管理改革,為構建公共財政體系,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財政資金監管起到了積極作用,大多數違規和不規范操作問題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仍然存在提取、使用現金規避監管的現象,從而對規范現金管理和加強財政監督提出更高的要求。
二、深化推進公務卡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
(一)公務卡申領
根據《湖南省省級預算單位公務卡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公務卡的發卡銀行是辦理國庫集中支付業務的代理銀行,預算單位在確定的代理銀行范圍內,自行選擇本單位公務卡發卡行。學校辦理國庫集中支付業務的代理銀行為農業銀行,學校將農業銀行作為簽約發卡銀行,與之簽訂公務卡合作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公務卡由學校為在職職工統一辦理,公務卡卡種為個人貸記卡,最高信用額度控制在5萬元。
(二)公務卡使用范圍
學校財政授權支付業務中(學校預算控制的經費中),原使用現金結算的公務支出(不含轉賬支付的業務),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培訓費、會議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等應當使用公務卡結算。
學校科研支付業務可以使用公務卡進行結算,在財務報賬后將所發生的消費轉入公務卡;學校推行公務卡后,原科研支出報賬不再支付現金,所報支出轉入公務卡或者其它銀行卡。
學校在進行公務支出時,應當優先選擇具備受理銀行卡能力的商戶。
(三)公務卡報銷流程
在公務支出過程中,原則上應當以公務卡支付作為主要手段,使用公務卡進行公務支出后,報銷人應當同時提供報銷憑證(發票)和公務卡簽購單(銀行卡消費憑證),按照財務報銷程序審批,與供應商、銀行信息核對無誤后辦理報銷。
財務人員應當將上述報銷單證作為原始憑證一并登記入賬。銀行卡消費憑證是公務支出報銷的必要憑證,雖使用公務卡消費但沒有銀行卡消費憑證的支付按照現金報賬業務處理。
使用公務卡消費結算的各項公務支出,必須在發卡行規定的免息還款期內5天前(待定),到學校財務部門報銷
(四)現金提取業務:持卡人在執行公務中原則上不允許通過公務卡提取現金。確有特殊需要,應當事前經過學校財務部門批準,提現手續費等費用由提取現金的業務部門承擔;未經批準的提現業務,提現手續費等費用由持卡人承擔。
(五)現金報賬業務:按照湘教通[2012]193號文規定,凡屬于強制結算目錄范圍內的公務支出項目,都應按規定使用公務卡結算,原則上不再使用現金結算。
在縣級以下(不包括縣級)地區發生的公務支出,以及在縣級及現級以上地區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場所發生的單筆消費在200元以下的公務支出,按規定支付給個人的支出,簽證費、快遞費、過橋過路費、出租車費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現金結算的支出,可暫不使用公務卡結算,必要時報銷申請人應提供不能使用公務卡結算的證明材料。
根據學校實際,在發放監考費、會議表彰獎勵時允許使用現金支付,按照現行審批程序管理。
實行公務卡后,學校預算資金開支的可暫不使用公務卡結算的業務由會計人員直接辦理會計處理業務;單筆200元以上、多筆2000元以下的業務,由核算科室負責人審批;2000元及以上5000元以下的現金支付業務,由核算科室負責人復核,分管核算副處長審批;5000元及以上10000元以下的現金支付業務,由核算科室負責人復核,分管核算副處長會核,處長審批;10000元以上的現金支付業務,須報分管財務的校領導審批?,F金支付報賬所報現金轉入公務卡或者其它銀行卡。
(六)罰息、滯納金處理:持卡人使用公務卡消費結算的各項公務支出,必須在發卡行規定的免息還款期內5天前(待定),到學校財務部門報銷。因個人報銷不及時造成的罰息、滯納金等相關費用,由持卡人承擔;因學校報銷不及時造成的利息等費用,以及由此帶來的對個人資信影響等責任,由學校承擔。
三、公務卡制度改革的時間和步驟
(一)7月30日前完成公務卡支付信息系統建設及聯調測試等各項準備工作。
(二)8月1日起,學校將進行試點,在有預算控制的部門負責人和經辦人、機關人員中先行推行公務卡報賬,并根據網絡應用情況,不斷完善公務卡支付信息系統。
(三)在2012年底前完成公務卡制度改革工作,學校全部在職職工都實行公務卡報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