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協議書
甲方(捐贈人):
乙方(受贈人):湖南省長沙理工大學教育基金會
為增進教育事業發展,共同為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建設高等教育強國做出貢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基金會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下述第 項之財產(以下簡稱“捐贈財產”)無償捐贈乙方,乙方同意接受下述捐贈財產。
1.現金:(人民幣/其它 )(大寫) 。
2.動產:(名稱、數量、質量、價值)
。
3.不動產:(該不動產所處的詳細位置、狀況及所有權證明)
。
第二條 甲方保證捐贈財產系其所有之合法財產,且有權捐贈乙方,并保證所捐贈財產無權利和質量瑕疵。
第三條捐贈財產用途(是/否具體指定):
。
第四條甲方應按下述時間、地點及方式向乙方交付捐贈財產:
1.交付時間: 。
2.交付地點: 。
3.交付方式: 。
第五條 捐贈財產的所有權因捐贈交付而轉移乙方,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甲乙雙方按 共同辦理相關手續。
第六條 乙方收到甲方捐贈財產后,應出具合法、有效的財務接收憑證,并登記造冊,妥善管理和使用。
第七條 甲方有權向乙方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對于甲方的查詢,乙方應在十個工作日內如實按照約定方式給予答復。
第八條 本協議成立后,捐贈財產交付前,因故致使捐贈財產毀損、滅失的,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第九條因捐贈財產權利瑕疵而致第三方向乙方追索,或因捐贈財產質量瑕疵使乙方或受益人人身或財產遭受損失的,甲方應賠償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間接損失。
第十條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捐贈財產,確需改變用途的,應商甲方書面同意。對不易儲存、運輸和超過實際需要的非貨幣性捐贈財產,乙方有權直接依法變現,所得價款用于捐贈目的。
第十一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之日起生效。本捐贈為公益行為,協議成立后,不能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十三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有權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捐贈帳戶信息:
人民幣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長沙市高云支行
人民幣帳戶名稱:湖南省長沙理工大學教育基金會
人民幣帳號:18-050601040000535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蓋章):湖南省長沙理工大學教育基金會
住所: 住所:湖南省長沙市萬家麗南路二段960號
法定代表人/授權簽約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簽約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0731-85258009,85258430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