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往來款項清理的通知
2014-12-22
關于開展往來款項清理的通知
2014-12-22
校屬各單位:
學校決定開展往來款項清理,現就開展往來款項清理通知如下:
一、往來款項清理的范圍
本次清理包括在學校本部核算系統、城南學院核算系統、學校基建核算系統、學校資金核算系統中的往來。具體包括三類:
一類:校屬各職能部門、教學院部、獨立學院、目標核算單位(含后勤集團)、各類校辦產業(公司)等與學校未結清的往來款項。
二類:學校教職工個人與學校未結清的往來款項。
三類:校本部及校屬各職能部門、教學院部、獨立學院、目標核算單位、各類校辦產業(公司)等與外單位未結清的往來款項。
二、往來款項清理的目標
每筆往來款項具體到單位或個人,核對賬面余額與對方情況,查實發生原因,差異原因,落實具體責任人,提出處理建議;保證學校資金的流動性,力爭把往來款項賬面余額降低到最低水平;清理日開始后,教職工借款等往來款項業務做到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三、往來款項清理的方法和步驟
對于一、二類往來,采取打印發生額明細賬核對的方式進行核對。一類往來由財務管理科人員與往來對方人員核對。二類往來采取打印近五年發生額明細賬,發各學院和部門,由教職工個人核對后反饋結果;有差異的,向財務管理科提出核對申請。對于第三類往來款項,采取發函詢證的方法進行核對,財務管理科建立函證發出清單,根據回函結果建立反饋情況匯總表,學校財務根據反饋情況采取上門對賬等措施。
四、往來款項處理
對于一類往來,如果屬于工程及服務業務產生的,明確責任人,抓緊辦理結算;屬于學校應收的往來,由欠款部門和單位提出還款計劃,最遲在2015年底清欠完畢;對于暫留在各部門單位的資金,學校完善相關手續。
對于二類往來,屬于科研項目借款的,督促及時辦理報賬手續,最遲在2015年6月底以前辦好報賬手續。項目借款沒有辦好報賬手續的,停止項目借款。屬于職工的其他借款,要求在2014年底辦好報賬手續,不及時辦理手續的,從2015年3月起從個人收入中扣回,每次扣回款不低于當月個人收入的30%,直至扣完為止。
對于第三類借款,屬于無法收回的壞賬,依據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后,按照程序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
往來款項存在爭議的,學校財務提請學校通過訴訟解決;需要從個人收入中扣回的,學校財務將扣款明細表上報學校,學校通過后執行。
學校每年6月、12月分別對往來款項進行一次清理、對賬,并編制往來款項清理明細表,控制往來款項賬面余額;建立往來款項定期清理的長效機制。
特此通知。
計財處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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