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理工大學關于規范財務報賬工作開展財務稽查的通知
2015-12-02
校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財務報賬工作,切實加強財務管理,學校決定在全校范圍內開展財經紀律執行情況的內部稽查。本次財務稽查的范圍包括學校獨立法人單位(見附件)和校屬單獨核算的繼續教育學院、后勤服務集團公司、交通科學研究院。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范報賬程序
學校財務(含獨立法人單位和校屬單獨核算單位財務,下同)將認真核實報賬手續,要求每筆經濟事項必須有經辦人、證明人(或物資驗收人)、審批人簽字。
各部門應嚴把審批控制關,明確各環節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報賬時需要財務部門審批的,還需按計財處辦事指南要求履行財務審批程序。
二、規范原始憑證管理
學校財務要嚴格按照《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規加強原始憑證管理。要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接受;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原始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涂改;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出具單位印章。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專家咨詢費或者講座費報銷應當提供從學校網頁下載的“學術活動預告”或者邀請函;機票需要按照《關于公務機票購買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購買和報賬。
經費開支必須及時報賬,計財處原則上不接收跨年票據,不接收費用發生地之外的票據。
不允許使用替代票據報銷經費。
三、規范經費使用范圍管理
學校財務將嚴格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嚴格執行《長沙理工大學支出管理辦法》、《關于科研項目配套資助經費使用管理的通知》等規定。
學院提成資金按照提取用途使用,需要改變使用用途的,需要經計財處審批調整用途。
學院提成資金用于發放個人收入的,應當通過《個人收入發放系統》發放;用于其他開支的,按照學校《關于全面啟用公務卡結算的通知》等通知規定執行。
學校公用經費預算不得用于發放加班費或者外聘外請人員工資,確實需要發放的,向學校人事處申請解決。
四、規范經費使用標準管理
學校制定了《長沙理工大學科研經費管理辦法》、《長沙理工大學接待費用管理辦法》、《長沙理工大學會議費管理辦法》、《長沙理工大學差旅費管理辦法》、《長沙理工大學培訓費管理辦法》、《長沙理工大學外賓接待經費管理辦法》,學校財務要認真執行這些辦法規定的標準。
五、規范預算執行管理
學校計財處要按照預算安排資金,嚴格按照預算內容報銷經費,嚴格執行專項經費專款專用的規定。
六、規范資金支付管理
學校計財處印發了《計財處關于經費借款事項的通知》、《計財處關于啟用公務卡支付的通知》、《計財處關于啟用“經費IC卡管理、個人收入網上申報、叫號報賬、資金網上支付”的通知》、《關于啟用個人收入發放系統的通知》、《關于全面啟用公務卡結算的通知》,學校計財處要嚴格按照上述通知精神規范資金支付管理。
七、規范個人收入發放
科研項目勞務費發放執行《長沙理工大學科研經費管理辦法》,部門和學院績效和獎勵經費按照規定發放。學院資金發放個人收入由學院通過《個人收入發放系統》發放。
不得將多人的收入發放到一個人的銀行卡上。
八、開展2014年以來報賬情況稽查
1. 稽查原始憑證。學校財務要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關于原始憑證的要求,對2014年1月1日以來已經報賬的原始憑證進行稽查。對稽查中發現不符合要求的原始憑證,應分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其中屬于科研項目開支的,原所報資金沖回項目支出改掛項目負責人的借款(經項目負責人確認);屬于學校預算經費開支的,則沖回支出,由經辦人員交回資金。
2. 稽查經費使用范圍。學校財務將按照規范經費使用范圍管理的要求,對2014年1月1日以來已經報賬的經費使用范圍是否合規情況進行稽查。
3. 稽查報賬程序。學校財務將按照規范經費報賬程序的要求,對2014年1月1日以來的報賬程序合規情況進行稽查。
在稽查過程中發現各部門報賬中存在原始憑證不符合要求的,未履行報賬程序的,超范圍使用經費的,學校財務將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處理。
長沙理工大學
2015年4月16日
附件:
學校獨立法人單位
1.長沙理工大學資產經營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2.湖南華罡交通規劃設計研究院
3.長沙華南交通工程咨詢監理公司
4.湖南華達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5.育才-布朗交通咨詢監理有限公司
6.湖南省海通司法鑒定中心
7.長沙理工大公路工程試驗檢測中心
8.長沙理工大學智能交通與現代物流研究院
9.長沙理工華建土木工程結構檢測試驗有限公司
10.長沙電力學院天能動力科技開發公司
11.長沙理工大印刷廠
12.長沙理工大電氣成套廠
13.湖南錦繡旅行社
14.長沙理工大圖書經營部
15.長沙電力通高技術開發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