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卡是由發卡行(學校目前為建設銀行)發行,由財政預算單位在職人員持有和使用,主要用于日常公務支出和財務報銷,并兼顧私人消費的信用卡。
其特點是先消費,后報賬。報賬款轉入公務卡用于償還消費款。正常使用時不存在要從公務卡取出現金使用的情況(只有出差補助需要取出的情況)。公務卡可以透支取現,單筆不超過2000元,多筆累計不超過10000元。
如果消費時沒有使用公務卡,報賬還款轉入公務卡,就存在需要取出現金的情況。2000元以下的(100元整數)可以從柜員機上取出,超過的需要從銀行柜臺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