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員工:
2019年是我國歷史上首次組織自然人進行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的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申報,關系到納稅人的切身利益,根據國家政策要求,2019年我校對“五險二金”進行了五次調標(2019年末對全年不足部份進行了補繳)。通過稅務系統“個人所得稅”APP核實,我校教職員工“五險二金”的個人繳納部份數據有不完善的地方(因稅務系統暫時無法進行后臺處理,需教職員工自行完善)。請大家在進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時,完善相關信息,據實填報,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享受國家惠民政策帶來的利益。請大家重點關注如下事項:
1、六大“專項附加扣除”務必填報完整;
2、全體教職員工請以2019年12月工資發放表“扣款明細”中“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職業年金”數據為標準,修改、補充“個人所得稅”APP中2019年1-12月 “專項扣除”中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年金”項的數據;(操作流程圖見附件)
3、2019年9月以后工資未進行調標的教職員工,請以2019年12月工資發放表“扣款明細”中“公積金”的數據為標準,修改、補充“個人所得稅”APP中2019年1-12月 “專項扣除”中的“住房公積金”數據(2019年轉正、職稱和職務晉升人員自轉正、職稱和職務晉升當月起,按2019年12月標準修改和補充);(操作流程圖見附件)
4、2019年工資中扣除了產假期間學校墊付工資的教職員工,請將每月扣除的、學校墊付的工資額,填入“個人所得稅”APP中對應月份的“其他扣除項目”中的“其他”項;
5、“獎金計稅方式選擇”下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式”有兩種:“全部并入綜合所得計稅”和“單獨計稅”。選擇不同的計稅方式,最終應繳納的稅額會不同,大家可通過兩種計稅方式的測算選擇最優方案;
6、納稅人務必于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申報。
聯系方式:
張日歆:85258054
李弘哲:85258062
肖 宏:85258064
附: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相關操作流程
計劃財務處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