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部門:
2012年6月1日第4次校務會審定了學校實施公務卡方案。實施初期,預算資金開支的純公務活動實行公務卡消費結算,其他方面(科研及事業性預算外支出)仍可按原有方式消費結算。
根據《長沙理工大學2013年工作思路及上半年工作要點》:進一步加強、規范人財物管理,提高辦學效益。積極推進公務卡支付方式,強化內部財務管理,規范內部財經行為的要求。學校計財處從通知之日起啟用公務卡支付,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預算資金開支的純公務活動費用報賬時必須提供公務卡銀行“持卡人存根”、發票及消費清單。按照學校公務卡實施方案,200元以上的非轉賬結算必須使用公務卡結算。暫未辦理公務卡的人員,可以憑銀行卡“持卡人存根”、發票及消費清單報賬。學校在近期將聯系銀行補辦公務卡,屆時將會通過校園網通知。
二、通知下發前已經發生的純公務活動費用報賬處理。通知下發前已經發生的純公務活動費用按照原來的報賬要求辦理,即只需提供發票及消費清單。計財處按照發票開具日期認定費用發生時間。
三、未通過銀行卡或者公務卡結算的處理辦法。未通過銀行卡或者公務卡結算的純公務活動費用按照計財處確定的下列審批程序辦理報賬。
實行公務卡后,學校預算資金開支的可暫不使用公務卡結算的業務由會計人員直接辦理會計處理業務;單筆200元以上、多筆2000元以下的業務,由核算科室負責人審批;2000元及以上5000元以下的現金支付業務,由核算科室負責人復核,分管核算副處長審批;5000元及以上10000元以下的現金支付業務,由核算科室負責人復核,分管核算副處長會核,處長審批;10000元以上的現金支付業務,須報分管財務的校領導審批。現金支付報賬所報現金轉入公務卡或者其它銀行卡。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