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單位: 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評選全省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教務處和優秀教務工作者的通知》(湘教通〔2011〕330號)文件精神,今年將在全省普通高等學校范圍內開展優秀教務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和規章制度,忠誠于高等教育事業,熱愛教學管理工作。 2、愛崗敬業,業務熟練,認真負責,工作業績突出。 3、積極組織開展教學改革研究和實踐探索,成效顯著。 4、嚴格要求自己,團結同志,熱情服務,師生反映良好。 5、連續從事高校教學管理工作4年以上。 二、推薦名額和程序: 校內各二級單位可向學校推薦1人,條件不具備的,可以不推薦。學校在全校范圍內評審確定3名推薦對象向省教育廳推薦。 三、時間和材料要求: 各二級單位于9月20日前將推薦人選和《全省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教務工作者申報表》及被推薦人的綜合事跡附件材料交教務處辦公室。9月下旬學校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并報學校審批。10月中旬報省教育廳3人作為推薦評選對象。 聯系人:劉老師 聯系電話:85258568 長沙理工大學 2011年7月5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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