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和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組委會的通知精神,現就組織參加2011年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含本科、高職高專)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競賽目的
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是教育部高教司、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教司共同主辦的全國性大學生科技競賽活動,目的在于按照緊密結合教學實際,著重基礎、注重前沿的原則,促進電子信息類專業和課程的建設,引導高等學校在教學中注重培養大學生的創新能力、協作精神;加強學生動手能力的培養和工程實踐能力的訓練,提高學生針對實際問題進行電子設計與制作的綜合能力;吸引、鼓勵廣大學生踴躍參加課外科技活動,為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創造條件。
二、競賽內容
1、競賽題目分為本科生組題目和高職高專學生組題目。
2、競賽題目包括“理論設計”和“實際制作”兩部分,以電子電路(含模擬和數字電路)設計應用為基礎,可以涉及模—數混合電路、單片機、嵌入式系統、DSP、可編程器件、EDA軟件的應用。參賽隊的個人計算機、移動式存儲介質、開發裝置或仿真器等不得帶入測試現場(實際制作實物中凡需軟件編程的芯片必須事先下載脫機工作)。
3、競賽題目具有實際意義和應用背景,并考慮目前教學的基本內容和新技術的應用趨勢,對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改革和學生今后工作起一定的引導作用。
4、競賽題目著重考核參賽學生綜合運用基礎知識進行理論設計的能力、實踐創新和獨立工作的基本能力、實驗綜合技能(制作與調試),并鼓勵參賽學生發揚團隊協作精神。
5、競賽題目在難易程度上,既考慮使參賽學生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基本要求,又能使優秀學生有充分發揮與創新的余地。
6. 2011年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仍采用廣泛征題、全國統一命題的方式。請各高等院校發動相關教師做好今年競賽的征題工作,按照《2011年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命題原則及征題要求》,各高等院校命題教師將所命題目于5月15日前報湖南賽區組委會秘書處,湖南賽區組委會秘書處將征題匯總后統一報全國競賽組委會秘書處。
四、競賽形式
1、競賽分為本科生組和高職高專學生組。學生自愿組合,三人一隊,由所在學校統一向賽區組委會報名。參賽隊數由學校自行確定。設有信息和電子學科及相關專業或已開展電子設計科技活動的高等學校應積極組織學生參加競賽。
2、競賽題目由全國組委會確定。為鼓勵不同類型的高校和不同專業或專業方向的學生都能參加競賽,全國組委會將根據命題原則,統一編制若干個競賽題目,供參賽學生選擇。
3、競賽時間為8月31日(星期三)8:00點至9月3日(星期六)20:00點。
4、競賽所需場地、儀器設備、元器件或耗材由各校提供。
五、競賽規則
1、參賽學生應是具有正式學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學生或高職高專學生。
2、參賽學生必須按照全國統一時間參加競賽,按時開始和結束競賽。參賽的本科生只能選本科生組題目,高職高專學生原則上選擇高職高專組學生題目,也可選擇本科生組題目。只要參賽隊中有本科生,該隊只能選擇本科生組題目。
3、競賽期間,參賽學生可以使用各種圖書資料和計算機網絡資源,但不得以任何方式與隊外人員進行討論交流。教師和其他非參賽隊員必須回避參賽隊員。
4、競賽期間,湖南賽區組委會將組織巡視檢查,保證競賽活動公正進行。
5、各學校教務處應在賽區巡視員的監督下按時收回學生的作品(含設計報告和制作實物)并貼賽區統一制作的封條(未按規定封存作品的將被視為違紀并被取消參賽資格)。長株潭地區學校于9月4日中午12:00前、其它地區學校于9月4日17:00前將作品送交湖南賽區組委會秘書處(長沙理工大學云塘校區綜合實驗樓5樓)。
6、在競賽中如發現教師參與、他人代做、抄襲與被抄襲、隊與隊之間討論、隊員與隊外人員討論、不按規定時間發題或上交以及賽前泄題等違紀現象,將取消獲獎名次,并通報批評。
六、評獎
1、由湖南賽區組委會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選本賽區的一、二、三等獎和優秀獎。一、二、三等獎和優秀獎獲獎比例原則上分別為總參賽隊數的12%、14%、14%、30%。本科生組、高職高專學生組分開評獎。對于同一題目,同一所學校獲得賽區一、二等獎的隊數分別不超過3個。優秀參賽隊的設計報告及有關材料將報送全國競賽組委會參加全國評獎。
2、湖南賽區組委會將給獲得本賽區一、二、三等獎和優秀獎的參賽隊頒發獲獎證書;并給獲得本賽區一、二、三等獎參賽隊的指導教師頒發證書。
3、湖南賽區組委會將在競賽工作結束后評選全國電子設計競賽組織獎,其評選對象是組織工作優良,參賽面廣,參賽成績好的高等院校。
4、參賽學生的競賽成績可記入學生檔案。對成績優秀的參賽學生,各院校在評選優秀生、獎學金及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時應予以優先。
5、競賽結果實行網上公示制度,公示期15天。
七、其他事項
1、請各學校按要求認真填寫報名表(見附件)并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于6月20日前用電子郵件(PDF格式掃描文件和WORD文件)發送至組委會秘書處;也可只用電子郵件發送WORD文件,同時將原件傳真或用快件郵寄至組委會秘書處。組委會秘書處設在長沙理工大學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聯系人:陳綱、熊亞麗(電話:0731-85258306;傳真:0731-85258301)。電子郵件請發送至: [email protected] 。
2、報名表中指導教師一欄每個參賽隊填寫不超過2名指導教師。如果在報名時尚不能確定指導教師,可在8月22日前確定。若在8月22日17:00前尚未確定參賽隊指導教師的將不予頒發指導教師獲獎證書。
3、報名時請繳納報名費,每個參賽隊的報名費為400元,于6月20日前轉帳或面交賽區組委會秘書處熊亞麗老師。
賬號:18-051401040000158
賬戶名:長沙理工大學
開戶行:長沙市農行高云支行
請務必詳細填寫匯款單位,并在“用途”一欄中注明:電子競賽。
3、各學校要認真落實教育部《關于鼓勵教師積極參與指導大學生科技競賽活動的通知》(教高司[2003]165號)精神,對指導教師的辛勤工作要給予表彰,并應計算一定的教學工作量;成績優秀的,在教師職務評聘中要給予優先。
4、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網址為:#;
文件下載站網址為:ftp://ftp.nuedc.com.cn/。
5.送交參賽作品時,需帶參賽隊報名費匯款憑證復印件(已交現金的學校除外)。
湖南省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組委會
2011.4.25
附件: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湖南賽區報名表
學校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參賽隊 序 號 |
隊員姓名 |
專 業 |
年 級 |
輔導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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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負責人 姓 名 |
所屬部門 |
聯系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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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聯絡員 姓 名 |
所屬部門 |
聯系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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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個參賽隊指導教師不超過2名。
(2)如果在報名時尚不能確定指導教師,可在8月22日前確定。在8月22日17:00前尚未確定參賽隊指導教師的將不予頒發指導教師獲獎證書。
(3)本表一式兩份,可自行復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