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
為提高我校教育教學質量,切實加強考風建設,嚴肅考試紀律,強化考試管理,決定將期末考試巡考制度作為一項常規教學管理制度繼續實行,現將2010-2011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巡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成立學校考試巡考工作組,全面負責巡考工作。
組 長:楊偉軍
副組長:李錄平
成 員:學校督導團、教務處
二、工作職責
1、巡考人員應在考試開考時著重巡視考前準備情況,包括監考人員是否及時到崗,考場清場是否徹底,學生是否按規定就座,試卷是否到位等情況
2、檢查監考教師履行職責情況:
① 檢查監考教師到位情況,是否存在脫崗等違紀行為;
② 監考教師是否在考前宣讀《考場紀律》;
③ 考場秩序是否井然;
④ 監考教師是否認真負責,是否一前一后監考,有無接打手機、發短信、讀報看書、吸煙等違紀現象;
3、檢查考場情況、考場紀律,維護考場秩序,會同監考人員及時處理考場發生的問題。
三、工作要求
1、巡考工作組所有成員要按照巡考工作安排表履行職責。
2、整個考試期間要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尤其是考前10分鐘和開考10分鐘之內以及交卷前30分鐘。
3、每次進行巡考要有詳細記錄,考試結束將巡考記錄交教務處值班人員(教務處考試值班負責人:蔣加伏 電話13975803982 ;值班聯系人:張鵠權 電話13808411081 ; 考務科考試值班電話85258560)。
四、巡考工作安排(見附件)
特此通知
教務處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文檔附件:1011學年第1學期巡考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