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關于做好2021級“卓越人才培養試點班”學生選拔工作的通知 》(教通字【2021】30號)文件精神,經學生自愿申請,學校組織資格審查及面試,現將擬錄取名單予以公示(詳見附件)。
教務處
202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