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院系:
為進一步激發學生的學習動力和專業志趣,尊重和鼓勵學生個性和特長發展,依據《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類)管理辦法》(長理工大教〔2023〕1號),學校啟動2022級在校本科生轉專業(類)(以下簡稱轉專業)工作。各學院按照“公開、公平、公正”、“轉出無門檻、轉入有要求”和“學生與學院雙向選擇、學院擇優錄取”的原則,完成2022級在校生轉專業工作。
一、2022級本科生轉專業工作安排
學院需根據學校轉專業工作安排及學校有關文件精神,做好本次2022級本科生轉專業工作,認真組織好報名、遴選及匯總等工作。具體工作流程安排如下:
各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校有關文件精神,制訂學院轉專業工作細則及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內容需明確說明轉入專業接收指標、接收條件、遴選規則、工作流程、時間安排、聯系方式等內容。工作方案經學院黨政聯系會議審議后,上報學校審核。學院轉專業工作方案經公布后,須嚴格執行,不得隨意更改。各學院須細化工作安排及遴選規則,工作方案應注意以下要求:
接收專業(普通班)轉入學生人數原則上應大于該專業當年在校生總數的20%(具體比例由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學院院長簽字蓋章,并交教務處備案),2022級各專業在校人數表見附件1;
轉專業遴選辦法以面試為主(具體詳見《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類)管理辦法》);
嚴格遵守公開、公平、公正遴選原則;
公布監督電話。
擬定后的2022級轉專業接收計劃表(附件2,加蓋學院公章)與工作方案一同于3月28日前報教務處學籍科(聯系人:諶海軍,電話:85258572),經教務處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后于3月29日前在各學院主頁公布。各學院應聯合教務、學工等多部門多渠道(含學院網站、QQ群、微信群等)宣傳學校、學院轉專業文件和工作方案,做好必要的咨詢和指導工作,以便學生能順利開展轉專業工作。
2.學院在公示工作方案后,可接收2022級學生轉專業申請。轉專業學生應填寫申請表(附件3),每位學生只能申請填報一個專業。轉入學院對報名者情況進行初審,于4月7日前在學院網站公示各專業報名情況及初審合格名單,公示期3天。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允許轉專業:
藝術類專業與非藝術類專業不能相互轉專業;編號不統一,格式不統一
入學時單列錄取標準并按特殊方式招收和培養的學生(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高水平運動員、國防生等);
從外校轉入學生、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已經轉過一次專業的學生(不含新生入校時入選卓越班、教改班等學生);
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學籍或者休學期間的學生;
其他專業不能轉入招生錄取時有特殊要求的專業;
相關文件規定不可轉專業的學生。
(2)轉專業受限條件:
高考文科生不能轉入理工科類專業,但可轉入文理兼招專業;
高考招生試點省市中不分文理科招入的學生不受文、理科專業限制,但原則上應符合該專業高考考試科目的要求;
藝術類專業學生只能在同類專業中互轉;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轉專業申請應符合上級有關規定要求;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不能轉入學校其他專業,學校其他專業學生可按要求選拔轉入。
(3)“卓越班”“創新人才班”學生選拔與轉專業要求:
通過高考錄取的卓越班、創新人才培養班學生,可參加大一春季學期各學院轉入專業選拔,轉專業1次;卓越班學生,經學院同意,可轉入本學院相同專業的普通班;創新人才培養班學生,經轉入學院同意審核,可轉入相同專業或創新人才培養班所涵蓋專業類的專業普通班。
3.學院根據工作方案組織對通過報名審核的學生進行綜合考核和遴選,確定擬入選學生名單。
卓越班、創新人才培養班按照小班制辦學,原則上退一補一,不超過學校相關文件規定的規模。
4.學院將擬同意接收轉入的學生名單于4月14日前在學院網站上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滿后學院將擬接收轉入學生名單報教務處學籍科(電子版發送至[email protected]),紙質版蓋公章附學生報名材料(含成績單)報送至教務處學籍科)。轉入學院擬錄取轉專業學生情況匯總表參見附件4。
5.學校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集中審議轉專業學生材料,形成擬同意錄取轉專業的學生名單,并在教務處網站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后由教務處學籍科做好校內教學管理網和“學信網”的學籍異動操作。
二、轉專業工作時間與進程安排
時間 |
具體安排 |
3月28日前 |
學院制訂學院轉專業工作細則及工作方案報教務處審核 |
3月29日 |
學院發布轉專業工作通知 |
3月29日~4月7日 |
學生報名、學院初審 |
4月7日 |
在學院網站公示各專業報名情況及初審合格名單 |
4月7日~4月14日 |
學院根據工作方案組織對通過報名審核的學生進行綜合考核和遴選,確定擬入選學生名單 |
4月14日 |
學院公示擬同意接收轉入的學生名單 |
4月21日 |
學校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集中審議轉專業學生材料,形成擬同意錄取轉專業的學生名單,并在教務處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由教務處學籍科做好校內教學管理網和“學信網”的學籍異動操作。 |
三、2022級本科生轉專業后續工作安排
教務處根據實際轉專業情況編寫轉專業工作總結報告。學院也應本著“持續改進”的精神,結合本次轉專業工作情況,對工作思路、工作過程進行必要的反思和總結。
2.經學校審核同意進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2022-2023學年第二學期仍在原專業學習,服從原學院及班級管理與各項活動安排;2023-2024學年第一學期正式轉入相應新專業就讀。
3.轉專業學生學籍在2023-2024學年第一學期的選課工作開展之前由教務處學籍科完成異動,以保障轉入新專業的學生正常參與轉入專業的選課活動。具體選課事宜請咨詢轉入學院教務辦。
4.學生被批準轉專業后,原則上不能再申請專業異動;應繼續認真完成當前學期的學業。已獲學分課程與轉入專業執行計劃課程一致的,可參照《關于特殊情況下課程學分認定的基本原則》(參見附件5)申請課程學分認定。網上申請成績認定并報送至學院,由學院完成成績認定初審,報教務處復審。
5.轉專業學生于2023-2024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初,憑《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學院通知單》(參見附件6)到新專業報到。轉入學院1周內核對轉入學生到院情況,將未報到學生名單報教務處學籍科。學生因個人原因不到新專業報到的,需提出轉回申請,說明個人情況,經轉入學院及轉出學院、教務處及主管校長同意后處理。
6.到新專業報到學習的學生,學號不變,學生證等證件應作變更;轉入學院應及時做好轉入學生學籍資料接收、建檔、完善等工作,確保轉入學生學籍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規范性。
附件1:2022級各專業(類)在校人數表
附件2:長沙理工大學2022級各專業(類)在校人數表
附件3:長沙理工大學學生轉專業(類)申請表
附件4:長沙理工大學擬錄取轉專業(類)學生情況匯總表
附件5:關于特殊情況下課程學分認定的基本原則
附件6: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學院通知單
長沙理工大學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
教務處(代章)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