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點)、各位同學:
現將2015年上半年各個年級主要工作安排通知你們,請對照統一面授時間,嚴格按照教學工作計劃的課程、面授時數安排(參加)教學。
一、面授安排
1、2015年上半年各年級面授時間安排如下:
年級 | 長 沙 站 | 外 站 |
2015級 | 3月11日—3月31日 | 3月11日—3月31日 |
2014級 | 5月7日——5月27日 | 5月7日——5月27日 |
2013級 | 4月6日——4月16日 | 4月8日——4月18日 |
2、開課情況:
2015年上半年開課程情況是:2015級各個專業開設第一學期的課程;2014級各個專業開設第三學期的課程;2013級各個專業開設第五學期的課程;2011級、2012級、2013級高升本班分別開設第九學期、第七學期和第五學期的課程。
3、學期重修考試
及時認真做好各年級各學生各科重修統計工作,填好重修統計表,報函授部;安排學生及時進入下一年級進行重修。重修課程每生不得超過本專業本學期所開課程門數。
4、畢業班的各項工作請各站點必須在2015年4月30日前全部完成。
二、2015級新生報到工作
1、新生入學 錄取工作結束后,請各函授站立即著手開展新生報到、入學教育等工作。各函授站應該根據所在省新生錄取時間,確定新生報到時間(原則上應于2015年1月完成)、地點,做好相應的迎新工作(包括開學典禮、教材發放等),向新生發放學院制定的《函授生手冊》并組織學習和考試。向學生介紹函授教育的有關規定和制度。
2、教學開展 新生完成報到工作,請各個函授站立即開展教學工作,在3月2日前向函授部通報所在站點2015級開設專業情況,函授部將根據各個站點新生開設專業的情況,統一發布教學計劃。請各個函授站一如既往地嚴格按照函授部制定的教學工作計劃開展教學工作。2015級第一次集中面授時間是:2015年3月11日—3月31日。聯系人:梁老師,0731—85647226。
3、教材申報 各函授站在錄取完成后、新生報到前,根據錄取新生數、預計先修生數,填寫第一、二學期的教材申報表,注明新生報到的時間,報繼續教育學院函授部、教材中心,教材中心將根據時間、專業和數量的要求及時將教材發放到函授站。請各個函授站在2015級第一次面授結束后10天內將無損壞多余的教材退回到教材中心。
教材中心聯系電話:0731 — 85647262 85647239 聯系人:谷老師。
函授部聯系電話:0731—85647225 聯系人:張老師
4、費用收取 2015級新生收費標準請各個函授站嚴格按國家規定的相關政策與法規執行。具體可咨詢長沙理工大學繼續教育學院財務部(聯系電話:0731-85647241,聯系人:劉老師)。同時請各個函授站向2015級各個專業新生做好國家收費政策、標準等的解釋工作。
三、2013級第五次集中面授及畢業工作
2013級的面授工作包括:集中面授、本科生畢業答辯、畢業工作(班級畢業集體照、畢業鑒定、畢業生信息核對、未參加畢業生圖象信息采集的同學到指定地點補辦照相(必須在2015年3月底前完成,并將照片等交教務部祝老師。聯系電話:0731-85647269)、制作畢業班級通訊錄等。因此,圍繞2013級第五次集中面授,應做好:
1、完成第五次集中面授的有關課程,相關課程成績必須在2015年4月30日前報函授部李老師。
2、2013級集中面授期間,將進行本科生畢業答辯,答辯的時間由函授部、函授站和指導老師確定,由函授部梁老師(0731-85647226)統一協調,答辯工作在2015年4月20日以前完成。另:2013級畢業班的第五學期面授、論文答辯等工作,各函授站根據本站點的實際情況可將這些工作提前進行,但不能推遲。提前的具體時間請先報函授部梁老師處備案后再實施。
3、各個函授站按照8%的比例在2013級(不含先修生)各個專業中初步評選優秀學員,并在2015年4月20日前報函授部黃老師(0731-85647222),學院將在學生畢業時下文表彰,并將表彰文件放入學生檔案;
4、各個函授站應該給2013級畢業班的同學照畢業集體照,制好2013級畢業班同學的通訊錄,在2015年上學期末報函授部一份。
5、請各函授站在2015年4月30日之前,將所有的本科生畢業論文(畢業設計)、專科生的畢業實踐報告(或畢業論文),統一寄送函授部存檔。專科生的畢業實踐報告(或畢業論文)可根據學校擬定的題目實施完成,也可以根據畢業生本人工作實際情況并結合所學專業的特點自擬題目完成,專科生的畢業實踐報告(或畢業論文)大約3000字左右。嚴禁下載、抄襲、購買,必須由學生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獨立完成。
6、認真組織畢業重修考試。各站點在安排畢業重修考試時,原則上每生不超過四門課程,通過這次考試使部分同學能夠正常畢業。各函授站應該嚴格按照重修的有關規定辦理考試手續。各函授站應該高度重視畢業重修考試,將其視同正常考試一樣,統一安排考場,統一安排監考人員,向學生公布考試課程的時間安排。請函授站負責人督促組織考試工作,嚴肅考風考紀。為了方便組織考試,請各站點將填好的重修統計表和重修考試安排表在2015年3月5日前寄交函授部,函授部將按同樣要求寄出畢業重修考試試卷,2015年4月30日之前必須上報重修成績。
聯系人:李老師。電話:0731-85647225。
7、請各個函授站將2013級的畢業生鑒定表、新生報名登記表或新生錄取花名冊(復印成A4紙張的格式),注明學號,并按學號順序排列整齊,在2015年4月25日之前寄函授部黃老師。電話:0731-85647222。
函授與網絡遠程教育部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