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教育學院黨政聯席會議事規則
(繼教〔2009〕3號)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校黨委和行政的政策指令,建立健全規范化、制度化、民主化的管理體系,完善和規范我院議事決策制度,提高民主決策和科學決策水平,根據《長沙理工大學黨委會議事規則》、《長沙理工大學校務會議事規則》和《長沙理工大學院(系)黨政聯席會議事規則》,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規則。
一、與會人員和會議時間
第一條 黨政聯席會議(以下簡稱“黨政聯席會”)是學院最基本的議事、決策形式。參加人員為:黨委書記、院長、黨委副書記,副院長、督導。會議視情況由院黨委書記或院長主持。
院辦公室或黨務部主任可列席會議,并做好會議記錄。根據會議需要,經黨政主要負責人商定,可通知有關人員列席會議。
第二條 會議一般每2周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
二、議事的內容和范圍
第三條 黨政聯席會的議事內容和范圍為:
1.學習、傳達上級和學校黨委、行政有關指示精神,并積極研究貫徹落實的意見和措施。
2.研究本院的辦學思路、發展規劃、重大改革舉措、教學與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3.研究本院管理規章制度和內部分配方案的制定、修訂與組織實施。
4.研究本院領導班子成員工作分工、內部組織機構設置與調整、科級干部任免。
5.研究本院職工隊伍建設、人事調配、人員聘任、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人員考核獎懲等問題。
6.討論審定本院學年、學期工作計劃和總結以及重要事項的請示、報告。
7.討論決定本院經費預決算,大額經費收支,收入分配等方面的事項;審定末列入預算單項支出2萬元以上資金的使用。
8.審定對外合作辦學協議、聯合辦學項目的簽訂。
9.討論研究教學站點管理有關事項等方面的重要問題。
10.討論決定設備采購、后勤服務、基建維修等方面的重要問題。
11.討論研究學生教育管理、招生等方面的重要問題。
12.聽取本院師生思想政治工作、德育、穩定、工會及共青團等方面工作的情況通報,并就有關重要問題進行研究。
13.研究其它涉及學院建設與發展、教職工和學生切身利益的有關問題。
三、會議的組織與程序
第四條 黨政聯席會的議題由黨政主要負責人商定。議題屬于黨務方面的工作經院黨委主要負責人同意后,由院黨委書記與院長商議確定;議題屬于行政方面的工作經行政主要負責人同意后,由院長與院黨委書記商議確定。
第五條 會議討論議題時,先由提出議題的黨政領導成員對議題作簡要說明,必要時,列席會議的有關人員可作適當補充;聽取議題說明后,與會成員要集中精力審議;經充分討論后,由會議主持人對議題作出明確結論;議定需要落實或辦理的事項,應明確主辦領導。
第六條 會議在討論決定問題時,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與會成員應暢所欲言,充分發表個人意見;對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認真考慮;對要做出決定的問題,應態度明朗,意見明確。凡經會議集體決定的事項,任何人不得擅自改變。對決定的問題經實踐檢驗確需改變的,可經黨政主要負責人同意后上會復議。
第七條 會議決定重大事項時,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黨政班子成員到會,贊成票超過到會人數的半數為通過,未到會班子成員的書面意見不能計入票數。對重要問題如分歧較大或情況不清楚時,一般應暫緩做出決定,待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后再表決;特殊緊急情況下,可由黨政主要負責人按多數人意見決定。
第八條 黨政聯席會討論涉及與會人員本人及其親屬的事項時,本人應予回避。
第九條 按照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凡經黨政聯席會決定的問題,由班子成員按分工負責組織實施和督查落實。
第十條 凡會議中的涉密事項,要嚴格保密,違者應追究紀律責任。
四、會務工作
第十一條 黨政聯席會的會務工作由黨政辦公室具體負責承辦。主要工作有:
1.征集會議議題,提前2天報院黨政主要負責人審定;
2.確定議題后,督促提出議題人員或部門提前1天提供解決問題的預案及有關文字材料;
3.提前將會議通知和有關會議材料發送給與會人員;
4.收集與議題有關的文件依據、背景材料等,供主持人查詢;
5.做好會議記錄和會議服務工作;
6.負責向缺席的成員轉達會議的決定事項;
7.對會議決定事項,做好催辦督查工作,并及時將辦理結果和情況反饋給院黨委書記和院長。
8.根據要求及時編發會議紀要,及時通報會議決議。會議紀要由主持會議的院黨委書記或院長簽發。
五、附 則
第十二條 本規則自黨政聯席會通過之日起執行。
繼續教育學院院務公開實施辦法(試行)
(繼教院﹝2010﹞1號)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長沙理工大學院務公開實施辦法(試行)》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充分發揮群眾參與討論和決定學院事務、對干部實行民主監督的積極性,根據有關推行院務公開制度的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實行院務公開,是落實黨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職工辦學方針的重要舉措,在學院整體工作中,推行院務公開制度,有利于激發教職工主人翁責任感,調動教職工參與學院事務的積極性;有利于科學決策,合理使用資源,提高管理水平;有利于學院的黨風廉政建設,從源頭上治理腐敗現象,堵塞管理的漏洞;有利于學院各項工作的改革和發展。
第三條 院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成立院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院行政主要負責人任組長,院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院黨政工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有關院務公開的政策和規定,負責院務公開工作;決定院務公開新增內容、形式和范圍;每學期專題研究一次院務公開工作;向學校校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報告院務公開工作情況。
(二)院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院辦公室。
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負責院務公開日常工作,包括核實院務公開情況是否符合規定;報送實施情況資料和歸檔;了解和收集教職工對院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定期向院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等。
第四條 院務公開的基本原則
(一)實事求是的原則。公開的內容必須真實可信,準確可靠。
(二)突出重點的原則。從學院實際出發,院務公開的重點,一是學院改革發展的重大決策;二是涉及師生切身利益,需要讓師生清楚、明白的事項;三是師生關注的焦點、熱點、難點問題;四是關系到學院各級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容易引發矛盾、滋生腐敗現象的問題。
(三)群眾參與的原則。要廣泛發動師生關心、參與、支持、監督院務公開工作,讓師生知院情、參院政、議院事,為學院改革、發展、穩定獻計獻策。
(四)責任制原則。對院務公開實行責任制,誰主管誰負責,學院領導對學院院務公開負責,各部門、工會分會領導對本部門院務公開負責。
(五)堅持整改的原則。對院務公開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各級領導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整改的情況要列為院務公開監督與考核的重要內容。
第五條 院務公開的主要內容
(一)學院改革與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重大決策、重要規章制度的決策過程及執行情況。
(二)屬于學院職權范圍內的干部人事事項,包括干部任用、晉職晉級、職稱評聘、教職工聘用、招聘人才情況等。
(三)院財務預決算、收支情況;各部門、工會分會的財務收支情況;學生經費的管理及開支情況;各部門成本控制以及各專項經費收支情況。
(四)物資、儀器設備采購、建設項目招投標、承包租賃情況等。
(五)學院及各部門獎酬金的分配原則、方案和重大獎勵。
(六)評選推薦各類先進的條件及結果。
(七)評審推薦各類科研、教研項目的情況。
(八)干部廉潔自律規定的執行情況。
(九)教職工日常考勤和年度考核情況。
(十)招生計劃及執行情況。
(十一)學生各種評優評先、學生干部任用、學生入黨等涉及學生切身利益的事項。
(十二)其他師生關心并需要公開的事項。
第六條 院務公開的形式
(一)院務公開的形式主要有會議通報、宣傳欄張貼公示、書面通知、學院網站等,不管哪種形式,都要簡便易行、簡潔明了,為大多數師生所接受。
(二)上條所列院務公開內容若屬于學院范圍的,由院辦公室負責公開;各部門公開的內容,由所在各部門負責公開,其公開形式由各部門決定。
第七條 院務公開工作的要求
(一)院務公開要與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以及目標管理責任制配套實施,充分發揮黨政院領導班子內部監督、上級組織監督、紀委監督、教代會代表監督、行政監督、群眾監督、民主黨派監督等整體監督效能,尤其要強化群眾監督。
(二)學院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相關會議,如黨政聯席會議、部門負責人會議、全體教職工會議、理論學習中心組會議、全體學生會議等,及時通報學院的有關情況和重大事項。
(三)院教代會每年聽取一次院行政關于院務公開工作情況的報告;院分工會組織教職工代表對院務公開情況進行民主評議或民主測評,每年不少于2次。
(四)各部門、工會分會要把需本部門教工或學生了解的情況,及時通過書面或召開會議等形式向教職工或學生通報。
(五)學院各部門應建立院務公開檔案,保存好相關資料,并將公開的內容、形式、時間等如實登記,定期向學院院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這既是學院院務公開工作的依據材料,也是考核各部門是否實施院務公開的重要指標。
(六)學院各部門要不斷研究、完善院務公開制度,及時總結經驗,不斷提高我院院務公開的質量和水平,促進我院院務公開工作的進一步深化。
(七)全體師生員工應積極支持、認真參與院務公開的有關工作。
第八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試行。本制度若存在與學校有關規定不一致的地方,以學校文件為準。
繼續教育學院部門工作作風督察評估辦法
(繼教院〔2010〕7號)
一、目的意義
為適應學院轉型發展的要求,進一步轉變部門工作作風,嚴明工作紀律,強化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塑造“勤政、務實、高效、廉潔”的部門形象,促進學院事業又好又快地發展。
二、組織領導
學院的部門工作作風督察評估在院黨委和院行政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進行,成立學院部門工作作風督察評估領導小組,下設督察評估辦公室(放在學院辦公室),不定期地對院屬各部門的工作作風進行檢查。
三、督察方式
督察評估采取院領導評,部門之間相互評,服務對象評等方式。每學期的督察工作情況由督察評估辦公室匯總后予以通報。
四、督察內容
院領導評、部門之間相互評,主要是從服務精神、勞動紀律、工作效率、工作環境氛圍、服務質量等四個方面開展督察評估,詳細內容和要求見附件一《繼續教育學院部門工作作風督察評估指標體系》。
服務對象評,主要是從服務態度、服務質量、業務熟悉情況、滿意度等四個方面開展督察評估,詳細內容和要求見附件二《繼續教育學院現場辦事評估意見表》。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工作作風、工作紀律及督察工作,把作風督察評估工作作為部門的重要工作,作為部門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常抓不懈。
2.對于督察評估中發現的問題,各部門要提出整改意見,及時進行整改。
3.督察評估情況作了部門目標管理、績效考核以及獎酬金發放的重要參考依據。
4.設立部門工作作風督察評估舉報電話,廣大干部職工可隨時向督察評估辦公室反映問題。
六、其他
1.本評估辦法從2011年1月1日起執行。
2.本評估辦法由學院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
繼續教育學院部門工作作風督察評估指標體系
項目 |
序號 |
督 查 內 容 |
分
值 |
得分 |
得分
小計 |
主要督察
評估方式 |
1
服務
精神
(20)
|
1 |
精神飽滿,認真負責 |
4 |
|
|
觀察、現場問詢 |
2 |
服務態度好,熱情接待,禮貌待人,有問必答,有求必助,耐心解釋,及時辦理,無粗暴態度現象 |
8 |
|
觀察、現場問詢 |
3 |
辦事簡便,無敷衍、拖拉、推諉現象。在不違反原則的前提下,急事急辦,特事特辦 |
8 |
|
觀察、現場問詢 |
2
勞動
紀律
(20) |
4 |
上班無遲到、早退,無串崗閑聊、嬉笑喧鬧,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
7 |
|
|
根據桌牌、查看坐班情況后評價;查考勤記錄 |
5 |
嚴格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外出辦事做好留言 |
7 |
|
根據桌牌、查看坐班情況后評價;觀察 |
6 |
上班時沒有用電腦玩游戲、炒股、上網聊天、看影象資料、圖片等現象 |
6 |
|
觀察、現場調查 |
3
工作
效率
(20) |
7 |
辦事熟練,規范操作,運作快捷,回答問題準確清晰,辦事快,質量高 |
10 |
|
|
觀察、現場問詢服務對象 |
8 |
接聽電話及時,行文準確,網上辦公熟練、準確、快捷 |
10 |
|
觀察,現場問詢、抽查,查看無紙化辦公狀況 |
4
工作
環境
氛圍
(20) |
9 |
部門內民主、和諧、友善、團結,無重大矛盾和糾紛發生 |
7 |
|
|
觀察、現場問詢 |
10 |
室內布置合理美觀,干凈整潔,物品擺放整齊有序,無堆雜物和垃圾污物 |
7 |
|
觀察、現場檢查 |
11 |
辦公室置牌上崗、工作人員端莊、大方、談吐文明 |
6 |
|
觀察、現場問詢 |
5
服務
質量
(20) |
12 |
業務熟悉,辦事公正公平,及時有效 |
8 |
|
|
觀察,現場問詢服務對象 |
13 |
辦事無差錯、失誤和事故,師生滿意度高 |
8 |
|
觀察,現場調查服務對象 |
14 |
對不屬本人負責的工作,熱情接待并指明承辦部門和承辦人員 |
4 |
|
觀察,現場調查服務對象 |
督察評估得分總計 |
|
附件2:
繼續教育學院現場辦事評估意見表
辦事所到部門(辦公室):
時間: 年 月 日,上午(下午) 時
您的身份(打√) |
教師 |
學生 |
院外人員 |
站點人員 |
其他 |
|
|
|
|
|
對本次辦事服務的印象(打√) |
評 價
項目 |
很好 |
好 |
一般 |
差 |
服務態度 |
|
|
|
|
服務質量 |
|
|
|
|
業務熟悉情況 |
|
|
|
|
滿 意 度 |
|
|
|
|
意見及建議 |
|
評估人簽字: |
|